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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源照明电器公司供应链总部管理制度(24页).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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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格式:DOC(25页)
资料语言:中文版/英文版/日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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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8/8/31(发布于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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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供应链总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各总部与产品公司的供应链管理体系,合理划分总部与各个分公司的供应链管理职能,合理衔接总部与分公司的EPR信息流装,促使各个分公司在宏源总部的领导下,与宏源公司的长远战略保持一致,促使宏源公司的供应链体系更加健康完善。供应商满足各公司产品质量的要求,合理调配供应商资源,无缝对接双方的财务结算和品质管控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各个产品公司的原材料、外协外购件供应商的选择、评定、商务洽谈、价格核定、合同管理、ERP的信息流转和审定、核心原材料的管控、各供应商的考核有关流程规定。供应商资源管理归口部门为上海宏源电器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部。

第二章 职责
第三条 产品公司职责
各产品公司产品开发部门、技术检验部门、生产供应部门、市场支持部门及生产车间负责提供内部质量信息(客户服务中心负责提供外部质量信息)。

各产品公司生产供应部门负责在制品的原材料、外购外协件供应商的选择,参与供应商质量保证体系的现场审核和供货质量问题的反馈,并负责与供应商签订相关协议和合同。

各产品公司设计部门负责组织新产品开发阶段原材料、外购外协件供应商的选择及其样品检验确认和批量试用确认,并向供应商提供技术服务。

各产品公司技术检验部门负责进货检验及在制品原材料、外购外协件样品和批量试用确认,并向供应商提供技术服务。

第四条 品保部职责
负责组织对事业部供应商质量保证体系的审核、评定、管理输出、整改跟踪。对供应商提供的物料质量、交货期/量、质量事故和质量改进情况等进行月度考核。

负责根据考核结果进行业务量分配,负责考核产品公司对供应商的业务比例分配执行情况,并对供应商的应付款情况进行月度监督抽查。

第五条财务部和各产品公司财务科负责供应商考核处罚的执行。

第三章供应商选择、评定和考核流程
第六条 定义
1、外协外购件类供应厂商即生产、销售型供应厂商,其本身具有生产能力,且提供事业部的外协外购件均为自身生产的产品。

2、贸易类供应商即中间商,对美的需要的外协外购件、原材料没有生产能力,主要通过向其它生产或销售采购物料来满足美的采购需要。

3、新增供应商:不在《事业部合格供应商名单》中的,准备增加的供应商。

4、服务对象:事业部合格供应商提供物料的单位(即各产品公司)
5、服务范围:某一合格供应商向各产品公司提供的物料类别或规格型号。

第七条 选择、评定和考核流程
1、新增供应商的评定、审批流程
预选(工厂)→审核(产总、主管副总)→预审(品保部长)→预选审批(事总)→正式送样确认〔技术检验/设计(新产品)〕→小批量采购(供应)→小批量确认〔技术检验/设计(新产品)〕→现场调查(品保、技术检验、供应)或函调(品保部)→会审(工厂)→审批(品保部长)
2、新增原材料、贸易供应商的评定、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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