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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程适用于高密邦泰电器有限公司下属生产车间的自镇流荧光灯的质量检验工作,客户或地区有特殊质量检验要求的除外。
本规程适用于额定电压在250V以下,额定功率180W以下采用螺口和卡口灯头的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产品入库及出库前的检验和试验。
2、抽样方案
本检验规程按照GB/T 2828.1-2003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进行,一般检验项目的检验水平为一般检验水平Ⅱ级,特殊检验项目一的检验水平为特殊检验水平S-3,特殊检验项目二的检验水平为特殊检验水平S-1。
本检验规程中一般检验水平项目按50,000只作为一个检验批,特殊检验水平项目按合同或提交的相同产品作为一个检验批,该检验批是指由同型号、同品牌、同一生产厂条件下的单位产品组成。
本规程规定的超过50,000只的部分(指一般检验项目)仍应按本检验规程要求进行检验,对于余留部分小于抽样标准量时应进行全数检验。
表1缺陷类别及接收质量限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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