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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中阳西合煤业安全管理制度汇编(37页).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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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一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调动全体干部职工安全生产的积极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职工行为,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职工安全健康,实现安全生产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我矿安全监察条例》、《我矿安全规程》、《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和国务院446号令、《公司安全处罚条例》等,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矿所属各部门。

第三条根据实际情况,对以下几类人员进行适当的奖励,以促进矿井安全监督体制良好发展:
1、职工积极主动抓“三违”或举报“三违”的,报安全指挥中心经落实属实;
2、职工在第一时间发现和反映井下重大安全隐患或井下出现的突发问题的有功人员和第一时间进行处理,避免事故发生的;
3、对于制止、举报破坏安全生产设备、设施的有功人员。

第四条对涉及以下情况的部门和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公司下发的安全奖罚细则及其它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罚:
1、发生重伤事故;
2、发生轻伤事故隐瞒不报;
3、发生重伤事故隐瞒不报;
4、发生重伤或现场难以确定伤害程度的人身事故隐瞒不报的,加重一档处理;
5、造成严重直接经济损失的;
6、发生死亡事故的。

第五条本规定未作规定的,参照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条本规定自二〇一二年元月一日起执行。

二重大危险源预控管理制度
为全面及时掌握本矿管辖范围重大危险源的数量、状况及分布,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建立重大危险源早期预控机制,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实现矿井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及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矿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矿重大危险源的确定
1、地面重大危险源主要有:提升坠落、锅炉、压力容器、爆炸材料等;
2、井下重大危险源主要有:瓦斯、煤尘、水患、自然发火、顶板等。

二、为切实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的领导,我矿成立以矿长为组长,总工程师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为成员的重大危险源监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指挥中心,负责对重大危险源的综合监管工作。机运工区、保卫科是地面重大危险源的专门监管机构,对地面重大危险源负有监管责任;安全检查科是井下重大危险源的专门监管机构,对井下重大危险源负有监管责任。

三、矿井安全管理部门要定期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的普查,摸清底数,掌握重大危险源的数量、状况和分布情况,建立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和定期报告制度。要按照《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00)标准和《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规定,如实填报登记《重大危险源申报表》,并于每年三月底前报送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四、重大危险源所涉及的生产过程、工艺、材料、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要委托具备安全评价资质的机构重新进行安全评估,安全评估报告要报送当地我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五、针对本单位存在的各类重大危险源情况,明确专门管理机构监管、配备专门人员检测监控、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开展动态检测监控、分析检测监控参数、及时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

六、矿各相关部门对各类重大危险源每月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的缺陷和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整改;在整改前或整改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必须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停止生产作业或停止使用运行,制定切实有效的防范、监控、整改措施后要限期整改完成,确保安全生产。

七、矿井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和隐患治理整改所需的资金投入,要组织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检测监控技术管理措施,逐级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检测监控责任制。

八、矿井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应急预案,并要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变化情况及时修订完善;要对员工进行重大危险源安全应急预案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让员工了解、掌握重大危险源事故的应急救援程序、自救互救知识。

九、矿井要严格按照重大危险源的种类及其能量在意外状态下可能发生事故的最严重后果,实行分级管理与监控: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是可能造成特别重大、特大事故的危险源,必须作为安全管理和检测监控的重点对象;三级、四级重大危险源是可能造成重大、一般事故的危险源,也应加强管理和监控、不留死角。对各类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治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重在治本”的原则,要采用先进科技检查监控手段和治理技术装备,提高监控、治理的本质安全水平。

十、矿安全指挥中心必须对各类重大危险源进行分类、分级建档管理,建立健全各类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电子版本及检测监控参数、技术图纸及治理整改措施资料。必需加大对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治理整改质量的跟踪监督力度,对因重大危险源管理监控不到位、治理整改不及时、治理整改质量不好的,不论发生事故与否,均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整改不力、监管不力责任。

三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为了使我矿的劳动人事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有序化,以起到调动、保护、发挥好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我矿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