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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矿业公司机电管理制度汇编DOC(34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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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8/7/28(发布于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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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机电管理制度汇编
山东省朝阳矿业有限公司
机电设备管理暂行规定
一、总则
1、为适应煤炭工业的发展,加强设备管理,提高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和经济效益,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防止机电事故发生,特制定机电设备管理暂行规定。

2、全矿各用设备单位,包括:机电、各采掘、运、供销、食堂等有关科室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规定。

3、全矿设备统一由机电科设备管理组具体管理。包括:参与设备规划、选型、购置、安装调试、维修、改造、更新和报废全过程的综合管理。

4、各用设备单位,要经常教育职工爱护设备,安全合理使用,经常检查设备的运行、保养、维护工作,并设专人负责管理使用,维修实行包机到人,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司机、维修工和各级干部的业务水平和技术水平。

5、全矿所有设备都要实行计划检修制,设备检修计划必须纳入生产计划中去,并做到检修时间,检修质量要保证。所需备品备件齐全,储备件妥善保管,坚持执行以修配为主的方针。

6、坚持勤俭办企业的方针,修旧利废,厉行节约。所有机电设备必须达到牌板、台帐、卡片、实物四对口,实行设备、材料、备品、备件有定额,检修领用、发放、回收有制度,不断达到合理使用,降低消耗。

7、贯彻设备使用与维护相结合的原则。设备谁使用,谁维护,并实行专责制,主要设备实行包机制,定人、定机凭证操作,责任到人。

8、为加强企业设备管理,矿制定了奖惩制度。对实现经济合理使用,设备达标安全无事故的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对因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造成设备损坏或重大事故者,造成不应有经济损失者给予适当处罚。

二、设备管理
1、矿需增置设备时,由使用单位会同设备管理组提出增置设备的技术性能,可靠性和维修性的要求。机电科统一报计划,在企业机电总工程师主持下,由计划科、设备管理组、机电科、基建科、生产科、财务科、供应科等单位参加,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做出租赁、购置或制造的决策。

2、设备选型应注意通用化、标准化。选购设备应是经过鉴定,有生产许可证的非淘汰型产品。设备购置计划应由机电科设备管理组会同供应部门共同编制。经机电总工程师审批后由供应科购置。设备管理组参与验收,并认真填写设备验收单,存档备查。

3、供应科根据购置计划做好的选购工作,根据技术上先进、生产上适用、经济上合理的原则,正确选购适合本矿生产所需的先进装备,否则要追究责任。

4、机电科要配备一名有大专文化水平的技术人员为设备管理员。各采掘运输区队要配备兼职设备管理员,实行专管与群管相结合。

5、机电科成立设备管理组,对全矿各种设备分门别类编号登记、建帐建卡,各工区各单位对所使用设备要建帐,并实行图牌板管理,做到台帐、卡片、牌板、实物四对口。

6、机电设备如发生丢失,损坏时,应分析原因,追查责任,视情节给予经济和行政处分。

7、未经矿机电总工程师批准,不准随意使设备拆套或改变其技术性能,否则以损坏设备论处。

8、各使用单位所属的设备应服从机电科统一调拨,不准以任何借口拒绝。

9、使用单位如需增添新设备,应提前5~10天向机电科设备管理组申请。由设备组根据情况统一调配。

10、各单位更换设备要交旧领新,交回旧设备不准缺件,否则按缺件价值罚款。

11、机电科修理厂对所有旧设备必须及时修复到完好状态,待修率不得超过6%。否则,视其情节扣除当月修理部分奖金或工资。

12、因需要发生借用设备关系时,按煤矿机电设备租借暂行办法执行,由矿领导决定,设备组统一办理手续。

13、设备使用超过规定年限或一次修复费用超过设备价值80%以上者,设备组可提出申请报废。由机电总工程师主持,生产技术科、财务科等有关单位参加的鉴定会后方可报废。

14、电缆、矿车、三大保护及小型电器,要实现专业组管理,反责任、权力、经济分配落实到班组个人。

15、机电科要把所属设备和工区设备完好率搞上去。大型设备要台台完好,机电所属设备完好率达到90%以上,采掘设备及其他设备完好率要达到85%以上,矿每月组织一次检查,达不到要求的要相应扣罚该单位奖金或工资。

三、设备的使用
1、购置设备到货经验收后,应及时领出安装调试,投入使用,暂不使用的设备,零部件等,必须入库妥善保管,定期维护保养,防止日晒、雨淋、锈蚀损坏和丢失,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设备严禁拆除使用。

2、机电科要建立健全设备的验收交接,档案管理与考核制度。将全部图纸资料,随机配件、使用维护说明书、质量检查、试验、验收报告等技术资料移交技术组进行整理建档登记保管。

3、机电设备必须固定专人使用和操作,逐步实行司机和运转人员包运转、包维护、包检修的“包机制”。

4、主要机电设备和采掘运设备,除司机外要有专职维修工负责日常维修和检查工作,实行“分片分件包干”和挂牌负责。

5、凡本矿大型设备,未使用过的新设备,在安装前必须由机电科主管技术员会同设备管理员,详细研究说明书内容,并制定出操作规程和安装质量标准,安装完毕后,则安装、使用、主监、设备管理等有关人员参加验收,进行试运转并办理移交手续后,才能投入使用,使用初期主管工程技术人员要经常检查其运行情况。

6、采掘、运等生产设备的安装,生产技术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计划和设备及相应的安装措施,机电科应在移交生产前三天按照质量标准要求安装完毕。安装完毕后,矿主管生产矿工,总工程师、召集、机电、生产、区队等有关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