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首页 > 资料专栏 > 经营 > 管理工具 > 管理制度 > 众鑫化工集团安全环保教育管理制度DOC.doc

众鑫化工集团安全环保教育管理制度DOC.doc

资料大小:31KB(压缩后)
文档格式:DOC
资料语言:中文版/英文版/日文版
解压密码:m448
更新时间:2018/7/24(发布于广东)

类型:积分资料
积分:8分 (VIP无积分限制)
推荐:免费申请

   点此下载 ==>> 点击下载文档


文本描述
吉林众鑫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安全环保教育管理制度
1目的与依据
为规范吉林众鑫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环保教育的种类、教育内容及教育职责。参照石油化工行业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化企业安全环保教育管理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环保教育培训实施细则》特制定此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吉林众鑫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本级)、各二级单位和机关各部室。

3管理内容与要求
3.1管理职责
3.1.1人力资源部是公司安全环保教育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包含安全环保教育内容的公司年度培训计划。

3.1.2安全环保部是安全环保教育的实施部门,负责按本规定实施安全环保教育。

3.1.3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公司领导、公司机关部室领导和公司所属各装置级领导的年度安全环保教育,安全环保部协助实施。

3.1.4公司所属各单位的安全环保管理人员的安全环保教育,由公司安全环保部组织实施。

3.1.5公司所属各单位专业管理科室、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环保教育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安全环保部协助实施。

3.2安全环保教育范围:公司全体员工及外来人员都要按照规定接受安全环保教育培训。

3.3安全环保教育的内容
3.3.1安全环保基础知识教育:HSE体系相关知识教育;国家、省、市政府、开发区有关安全、环保及职业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教育;公司安全环保管理规章制度教育;安全思想和安全意识教育;安全技术和安全知识教育;消防、气防知识教育;工业卫生知识教育;环保基本常识教育;事故案例教育;本装置(岗位)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及削减、控制措施教育。

3.3.2安全技能教育:技能教育的内容包括岗位安全、消防、气防、职业卫生操作技能及注意事项;岗位应急预案及必要的操作技能等。

3.4安全环保教育的形式:三级安全环保教育;日常安全环保教育;专业安全教育;补充教育等。

3.5安全环保培训计划
3.5.1公司安全环保部每年12月份根据政府部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的实际需要组织编制公司年度《安全环保教育工作要点》下发到各单位执行。

3.5.2公司级安全环保培训计划,每年12月份公司人力资源部、安全环保部编制下一年的安全环保培训计划,规定对公司领导层、部室领导、各装置长、安全环保系统管理人员的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和地点等,纳入公司总体培训计划下发。

3.5.3装置级的安全环保培训计划
各装置每年一月份根据公司的培训要求和本装置的实际需要组织编制本装置的培训计划,经公司安全环保审核并备案后由装置长批准执行。

3.5.4公司和所属各单位应将安全环保培训计划纳入本单位培训总体计划,保证培训经费,提供必要的培训条件。所有各级培训计划内容都应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人员、培训地点、授课人员等。

3.5.5公司每半年对所属各单位和直属部门的培训计划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抽查,公司安全环保部每季度对每个装置的培训计划执行情况抽查一次。

3.6领导、管理人员、班组长的安全环保教育
3.6.1公司领导应按国家规定接受安全培训,取得相应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安全环保部具体负责办证相关事宜。公司安全环保部门负责人应参加省级安全主管部门的安全环保教育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证。

3.6.2人力资源部会同安全环保部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公司领导层,公司部处室领导,所属各装置级领导安全生产再培训。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再培训的主要内容:
3.6.2.1国家、省、市、开发区安全、环保、职业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3.6.2.2本企业安全环保管理职责、企业安全、环保、职业卫生管理知识及安全文化;
3.6.2.3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相关知识;
3.6.2.4有关事故案例、事故应急处理及防治污染扩散措施等。

3.6.3专职安全环保监督管理人员的教育
3.6.3.1公司安全环保监督管理人员、各生产装置专职安全监督人员必须经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取得培训证书,方可上岗。

3.6.3.2各装置专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公司关键生产装置和要害部位装置长,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任职。每年要接受安全再教育,教育时间不少于12学时。对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的再教育,由安全环保部组织,或参加开发区以上安全部门组织的岗位培训班。

专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的教育内容为:
a)国家、省、市、开发区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b)本企业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管理知识、安全及消防技术、安全文化;
c)本部门、本岗位安全、职业卫生管理职责;
d)火灾、爆炸基本知识,压力容器及附件的安全管理;
e)有关事故案例、事故应急处理及防治污染扩散措施等;
f)健康、安全、环境体系知识。

3.6.3.3各装置环保监督管理人员,任职前必须经过环保管理教育并考试合格,每年还要接受环保再教育。环保管理人员的教育由公司安全环保部组织。

专职环保监督管理人员其教育内容为:
a)国家、省、市、开发区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
b)本部门、本岗位环保管理职责;
c)企业环境保护管理、污染预防与环境治理、监测技术;
d)清洁生产基础知识及炼化专业清洁生产技术方案;
e)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