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销售岗内部创业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发挥多种营销方式的优势,鼓励在华为有一定工作经历和销售能力的员工从事销售内部创业,规范销售内部创业活动,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对象
本规定适用于华为公司参加销售内部创业的员工。
三、内部创业开放的产品种类和业务范围
在对代理商开放的产品和开放的客户群内鼓励内部创业。
四、内部创业申请人资格
1、发起人应为华为公司正式员工,具有二年以上工龄。
2、发起人应有3人(含发起人)以上的合伙人。
3、合伙人主要为华为内部员工。
五、内部创业的申请和审批
公司员工销售内部创业的具体申请和审批手续,参照附件一《销售内部创业申请和审批流程》执行。
六、销售内部创业的基本原则
1、员工进行销售内部创业须脱离与华为公司的劳动合同关系,并组建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的独立法人实体。华为公司任何在职员工不得参股。
2、公司对员工销售内部创业的扶持期为半年。即员工销售内部创业失败,半年内可回公司工作,重新经过考核,按新的考核结果优先分配工作岗位,并重新确定工资级别,不保留原职务、岗位及工资。
3、公司对审批通过的内部创业员工在内部创业公司运作后,提供按股票本金70%的货物支持。具体管理细则参照附件二《销售内部创业扶持政策实施细则》执行。
4、公司对审批通过的内部创业员工提供与劝退员工相同的工龄工资补贴;在办理离职手续时支付。
5、内部创业公司依据代理商资格认证流程申请相应产品和区域的代理资格。
七、管理机构
1、代理商管理部负责受理销售内部创业申请,并组织进行资格评审。
2、销售内部创业实体成立以后,其日常代理销售业务由代理商管理部的相应业务部门负责管理。
八、本文件自下发之日起生效。 有效时间截止于2001年12月31日,到期文件经修改后另行公布。以前公司文件与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文件为准。
九、本规定的解释权归代理商管理部,未尽事宜由代理商管理部裁定。
本文件包含:
附件一:《销售内部创业申请和审批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