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财务制度
一、财务计划
根据公司的计划管理制度,财务部门应定期编制财务计划。
公司编制的财务计划从时间上分为长期、中期及短期三种,超过一年的为长期计划,中期计划即为年度计划,一年以下的为短期计划,短期计划主要指月度计划。
年度计划应于上年年底前完成草案,于当年元月31日前正式编制完成;月度计划于上月月底前完成草案,当月5日前编制完成。
各区、块的房产或地产开发项目,以及其他相对独立的项目,还应在上述基础上单独编制财务预算。
(一)财务计划的主要类别和内容
1、财务收支计划。财务收支计划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包括计划期内公司的一切可以预计的现金收入与支出。财务收支计划的主要内容及列示方式如下:
计划期各项现金收入;
计划期各项现金支出;
计划期期初现金余额;
计划期可用现金(计划期现金收入加期初现金余额);
计划期拟筹措的现金(计划期可用现金减计划期现金支出);
计划期期末现金结余数。
2、成本费用计划。成本费用计划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编制,包括计划期将发生并应计入计划期的成本费用,及虽未在计划期发生但应计入计划期的成本费用,其主要内容与列示方式如下:
(1)房地产开发成本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前期工程费;
建筑安装工程费;
基础设施费;
公共配套费;
开发间接费。
(2)期间费用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3、利润计划。利润计划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包括计划期内一切应计收入与应计支出。利润计划的内容参照损益表。
4、计划财务指标。根据估计资产负债表、成本费用计划、利润计划及其他有关资料中的各项数据,按照公司确定的财务指标体系,计算编制财务指标计划。
5、其他财务计划,根据公司管理的需要编制。
(二)财务计划的编制
1、各部门编制各自的收入支出预算;
2、财务部综合各部门的预算,编制公司的财务计划;
3、财务计划经财务负责人及总经理核准,报董事会讨论通过后实施;月度或季度财务计划由财务部根据年度财务计划编制并执行。财务计划中与预算不符的内容,须在董事会讨论通过的基础上报股东会批准。
(三)财务计划执行情况的分析与考核
财务部门按月或季度对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分析与考核结果同时报送财务负责人及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