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某冶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84页).rar
某冶金公司安全生产三项制度(全文)
某冶金局、公司、队、厂领导安全职责
局长的安全职责
局长是本局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局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其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以及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把安全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亲自主持重要的安全生产会议,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方面文件,签发有关安全工作的重大决定。
二、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认真落实,督促检查同级副职和所属单位行政正职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三、组织制定本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
四、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充实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原则;确定本局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
六、组织本局具备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有效投入。
七、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局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八、主持并领导本局安全生产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组织并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全局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业务知识的教育培训;决定安全方面的重要奖惩。
九、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十、组织对重大人身伤亡、交通、设备及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对事故责任人的严肃处理。当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生产责任事故或一次死亡5人以上交通责任事故,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责任事故时,要指挥并赴现场领导,督促事故处理工作。
党委书记的安全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