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龙泰集团矿山公司要害部位管理办法》(doc).rar
要害部位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加强要害部位的管理,预防窃密、破坏、被盗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确保要害部位安全,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 根据"预防为主、确保重点"的要害保卫工作方针,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应于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害部位的日常管理和保卫工作。
3、术语、定义
3.1要害:是指对国家安危、国计民生起重大作用和影响的单位,以及对一个单位的生产、科研等业务起命脉作用的部位。
3.2公司内部要害:是指关系着公司重要秘密的部位、生产工艺的重要环节、供电、供水、供气等动力部位,生产、储存、和使用民用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危险物品、放射性等物品的部位,以及贵重、稀有、关键的设备(仪器)、资料,集中存放钱财及物资的部位等。
4、管理职责
4.1矿区保卫科负责对要害部位、重点防火部位的治安防范、安全保卫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派员看守等工作。督促、制定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预防各类案、事件和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配合有关部门依法调查和处理要害管理领域内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和自然灾害事故。
4.2根据公司各个不同时期的治安状况和公司上级部门、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以及在重大节假日活动前,单独或联合有关部门进行各项综合或专项检查。
4.3"要害"所在单位,负责制定和落实"要害"的各项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