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渝高汽车销售服务公司员工手册》(13页).rar
第一章 劳动条例
一、聘用标准和原则
公司招聘员工主要以应聘者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的标准而定。招聘员工的原则是人品好,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身体健康。
二、聘用程序
通过自愿报名的方式,凡应聘的人员,须经过有关业务部和行政部的面试、笔试,考核其综合素质和业务素质,最后报总经理审查,合格者方可录用。
三、聘用及试用期
被聘用者试用期为3—6个月,在试用期内,如员工欲终止工作,须提前一周以辞职报告的形式书面报告给部门和行政部。试用期内,若员工因不称职或犯有严重过失,将可随时被辞退。
四、劳动合同
我公司根据国家劳动法规定,与公司新进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一般为三年,执行合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按照劳动合同的有关条例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或不完全合格者,可解聘、转岗。
五、工作时间
员工工作时间为每天8小时,每周6个工作日。如因工作需要,公司可要求员工超时工作,员工应予合作。如在法定假日加班,公司将依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平常的加班,其加班费已在业绩工资中体现。
六、薪金
1、公司的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福利津贴以及保险所构成,为更好地调动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所在岗位的性质不同,其绩效工资的考核标准不同,具体参见《重庆市渝高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制度》。
2、 公司将在每月的15日(节假日提前),以银行转帐方式发放上月工资。
3、 公司将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员工业绩状况、岗位等级变化,考虑按年度调整员工薪金和计发奖金,具体办法参照"薪酬福利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4、 员工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照100元一天计算加班费。
七、晋升
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态度、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和个人品行,给员工提供调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