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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西部国际装饰(石材)城一期厂房钢结构工程
建设单位:西南石材城有限公司(甲方)
施工单位:福建省晋江市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年2月26日
第一部分 协 议 书
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西南国际石材城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福建省晋江市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西部国际装饰(石材)城一期厂房
工程地点:成都市郫县犀浦镇石亭村__
工程内容:2-B4~2-B6号厂房(报建),共3栋,42953.51㎡
资金来源: 自筹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厂房及附属钢结构商铺的钢结构部分,包括基础预埋螺栓及以上的结构和维护工程;发包人指定分包的铝合金卷帘门、塑钢窗及水电安装工程、基础和地坪除外。
第三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年3月 1日,竣工日期:年 月 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具体节点工期在合同签订以后由双方另行确定。
第四条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_符合现行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及其配套标准_
第五条 合同价款
双方约定按钢结构外围面积(以自然层计算)进行计价,综合单价为455元/㎡。合同金额(大写):_约壹仟玖佰伍拾肆万叁仟陆佰壹拾伍圆_元(人民币)¥:_约 19543615元。
第六条 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图纸
7、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条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第八条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第九条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第十条 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2月26日
合同订立地点:成都市郫县犀浦镇石亭村西部国际装饰(石材)城内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且承包人履约保证金到发包人账户后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行: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账 号:
邮 政 编码:611731 邮 政 编 码: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 通用条款:是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 发包人: 指在协议书中约定,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承包人: 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 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 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 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 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 费用:指不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 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 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 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 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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