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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德江西凯恒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电梯招标文件37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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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大小:41KB(压缩后)
文档格式:DOC(37页)
资料语言:中文版/英文版/日文版
解压密码:m448
更新时间:2025/8/13(发布于河北)

类型:金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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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德江西凯恒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电梯招标文件37页DOC”第1页图片 图片预览结束,如需查阅完整内容,请下载文档!
文本描述
贵州德江西凯﹒江与城工程
电梯设备及安装
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贵州德江西凯﹒江与城电梯设备及安装
文件编号:20150310
招标单位:贵州德江西凯恒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二零一五年 月
第一部分 投 标 须 知
内 容 规 定工程综合说明
工 程 名 称:贵州德江西凯﹒江与城
建 设 地 点:贵州省铜仁地区德江县青龙镇扶阳大道中段
设 计 单 位:
招标范围及要求:
货 物:客梯 台
招 标 方 式: 招标
交 货 期:签订合同之日起 70 天
安 装 期:交货后 日之内
服 务:电梯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
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
交 货 地 点:江与城工程施工现场项目名称:贵州德江西凯﹒江与城工程电梯设备及安装工程
标书编号:20150310资金来源:自筹投标有效期:70日历天投标人资质要求: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人民币1亿,制造及安装资质为A级;经销商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人民币150万元,制造及安装资质为B级。投标保证金(可为现金、汇票形式):人民币 20 万元投标文件正本壹份, 副本 份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3月15日起,每份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贵州德江西凯恒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部招标答疑截止时间:2015年 月 日
招标答疑回复截止时间:2015年 月 日10
投 标 截 止 期:(同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至:(同开标地点)11
开标时间: 2015年 月 日 时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贵州德江西凯恒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会议室12
有关招标活动的文电按下述地址联系 :
招标人:
地 址:
开户行:
帐 号: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一、 导 言
1、工程概况
工程 楼 栋。工程建设地点位于贵州省铜仁地区德江县青龙镇扶阳大道中段。本工程电梯共 台,其中代消防功能 台、客梯 台,现进行邀请招标。
2、投标费用
投标人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3、定义及解释
3.1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而提供的设备、工具、备品备件、手册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3.2 服务:系指投标人提供的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
3.3 招标人(业主): 贵州德江西凯恒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4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5 招标代理机构:
3.6 评标委员会: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的规定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的评标工作的临时机构。
3.7 日期:指公历日。
3.8 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或印刷的通讯,包括电报和传真发送。
4、合格的投标人
4.1投标人须为在国内独资生产企业或中方与外商合资生产企业或所授权的驻河南省办事机构或经销商,(制造商须具有电梯安装A级资质;经销商需具有的电梯安装B级以上资质)。
4.2 投标人必须对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一种或几种货物和服务投标。
5、保证
投标人应保证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交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
二、招 标 文 件
6、招标文件的组成
6.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及按投标须知第7条款内容发出的答疑文件和第8条款内容发出的补充文件。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 导言
二、 招标文件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开标
评标与定标
授予合同
其他
第二部分 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第三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第四部分 附表
第五部分 附件
6.2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内容、格式、表格和所涉及的相关规范。如果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和资料的,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将导致投标文件不被接受,其后果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7、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需要招标人澄清和解答,将需澄清及答疑内容以书面形式并加盖企业公章按招标文件中的地址提交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只对书面问题做出答复,并将答复内容以答疑文件的形式发给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但不指明问题来源)。
8、招标文件的修正
8.1 在开标前五日的任何时间,招标人可以用补充文件的方式修正招标文件,该补充文件将成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2补充文件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招标文件收受人应以书面形式回复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到每一份补充文件。
8.3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修正的招标文件准备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特别说明
9.1 投标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供的文件可以用英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9.2 计量
在投标文件中以及所有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往来文件中的所有计量单位和规格说明都必须用公制标准表示。
10、投标人提交的文件(所需资料均以原件为准)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资料:
10.1 投标人营业执照;
10.2 投标人法人代表证书或授权代理人证书;
10.3电梯经销商需提供电梯制造商对本项目投标供货电梯的授权证明书;
10.4制造商需提交电梯安装A级与电梯专业承包壹级以上资质;经销商需具有电梯安装B级以上资质;
10.5投标货物主要协作件的名称及协作单位名称、地址;
11、投标货物和服务的文件
11.1投标人必须提供有关投标货物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这些文件应包括:
11.1.1 产品生产许可证,有关各种实验报告、鉴定报告等;
11.1.2 产品样本说明书、主要技术参数、性能说明、部件及材料产地来源表等资料;
11.1.3 投标货物的制造、安装和验收标准;
11.1.4 电梯安装和维修时所需的特殊工具及所需备品、备件清单。
11.1.5 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货物的技术要求逐项、逐条明确答复;投标货物如与招标文件中的规定要求不一致,应填写“技术性能对照表”,并逐项、逐条说明偏离情况。
11.1.6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写明所投电梯的品牌及规格型号。
11.2 投标人所投货物的所有部件均应为2011年元月1日以后出厂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
11.3投标人所投货物为国内合资生产企业的产品,相关进口部件不能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并提供相关的产地证明文件。
11.4 投标人认为应对其投标货物的性能特点、优越性等有必要进行补充说明的内容。
11.5 投标人必须对招标范围的全部货物和服务进行投标,只投其中部分货物或服务的投标文件为无效。
12、投标货物和服务的报价
12.1投标人对所投货物和服务根据市场行情自主报价,并按本文件第四部分要求填报总报价及分项报价。
12.2 如投标报价表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2.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含电梯验收合格正式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且投标人只能提出一个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