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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团体人身保险及医疗保险条款简述 3-7
一、团体人身保险 3-4
二、医疗保险…… 5-7
第二部分: 保险问答…… 8-11
一、公司为我购买了哪些保险? 8
二、什么是团体人身保险?…… 8
三、我的个人人身保障的额度有多少? 8
四、人身保险中有哪些情况保险公司不予赔付?…… 8
五、发生保险事故时应在何时通知保险公司……8
六、医疗保险的内容是什么?…8
七、有用药规定吗?我如何知道哪些药品是可以赔付的呢?9
八、每次开药有药量限制吗?…9
九、对病历有什么要求吗?…9
十、我拿到化验/检查报告后必须回医生处,请其在病历上写诊断结果吗?…9
十一、我能在那些医院看病?…9
十二、哪些情况属于急诊?9-10
十三、如果我因病情需要,需要转院到非指定医院治疗,该怎么办?……10
十四、如果我出差在外地,我应该在什么医院就诊呢?……10
十五、医疗保险的索赔有时间限制吗?10
十六、我在索赔时需要提供哪些单据呢?……10
十七、索赔申请单应如何填写呢? 10
十八、对索赔单据有些什么具体规定呢?…… 10-11
十九、医疗保险中有哪些费用是保险公司不负担的?11
二十、我在医院就诊时做的身体检查,检查费可以索赔吗?11
第三部分:客户服务联系资料 …… 12
第四部分:《诊疗项目范围》《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13-16
第五部分: 指定医院清单17-18
第六部分:《医疗保险索赔申请单》(用于医疗报销)19
公司为更好地保障员工在遭受意外伤害或患病时的经济利益,为您投保了团体人身保险和医疗保险。为使您清楚地了解公司提供的保险福利和索赔的顺利,请您仔细阅读本手册。
第一部分
团体人身保险及医疗保险条款简述
团体人身保险
投保范围
年龄在16周岁至60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劳动者,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保险金额
在保险单有效期内,员工因意外伤害造成死亡的,保险金最高为RMB100,000元,因意外伤害造成残疾的,按照残疾程度及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保险公司根据中国人民银行1998年制定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给付残疾保险金。
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同一原因死亡的,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给
付死亡保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死亡保
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同一原因身体残疾的,保险公司根据中国人民银行1998年制定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规定,按保险金额及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一项以上身体残疾时,保险公司给付对应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者同一足时,保险公司仅给付其中一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保险人所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以保险金额为限,对被保险人一次或者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
到其保险金额时,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员工在中国境外逗留期间, 保险人对其所负的人身意外保险责任仍然有效。
除外责任
一)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员工的死亡或残废, 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1、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