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劳动风险及如何规避
即课学堂
试用期风险及如何规避
目录1劳动合同风险及如何规避2 转正手续风险及如何规避3 试用期风险及如何规避
试用期风险及如何规避
招聘、录用条件的确认
具体法律条款:
《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在招聘面试过程中,用人单位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位情况是主动义务,即使劳动者不提出要求也得主动告知。
在招聘面试中忽视这个主动告知义务,导致发生因“欺诈”而导致劳动合同无效并赔偿劳动者损失的法律风险。
告知内容: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
在对外发布职位信息、录用条件信息中,不得出现民族、种族、性别、乙肝病人、残疾人等歧视词语,否则视为录用条件无效。
如果劳动者在入职时存在不实或欺诈,将成为日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重要证据。
试用期风险及如何规避
试用期规定
延长试用期情况:
入职一个月内用人单位必须要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为保证在试用期内部门负责人充分考察劳动者在试用期表现,可签订3年劳动合同,约定至少2个月以上试用期,并告知劳动者:若在3个月内无法达到试用期考核,需要延长1-3个月试用期。若双方达成一致,部门经理在签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部门经理意向)中标明,人事收到部门经理签署的意见后,与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本人意见)书中会直接写明,劳动者签字确认。
试用期的约定: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部门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且不能单独约定试用期合同。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具体法律条款: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风险及如何规避
试用期规定
具体法律条款: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试用期也要为员工缴纳社保; 只要员工和企业存在劳动关系或事实,企业就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若员工私下签订不缴纳社保协议,单位以现金补偿,此协议无效。
试用期内解除合同需满足相关条件,如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试用期内解除合同需要有充分证据和理由。
部门管理者录用了不符合条件的员工,要辞退员工,若无充分证据,引起起劳动仲裁给企业造成的损失,企业有权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