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信号工程
13.1 信号工程监理工作
13.1.1 信号工程质量控制监理工作流程图
13.1.2监理工程师熟悉设计文件,参加设计交底,督促承包单位核对设计文件和图纸,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重点应放在以下方面:
1.室内外信号设备布置及安装标准和要求;
2.双线轨道、室外电缆布置、干线电缆径路及电缆防护措施;
3.进路联锁条件、站(场)间联系照查联锁以及车站与区间设备的结合;
4.控制台及表示盘的盘面布置;
5.系统的构成和各接口的相互衔接;
6.信号电源系统。
13.1.3 监理工程师应参加对进场的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产品质量的检查验收
1.检查设备的型号、规格和外观质量以及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2.检查签认相应的报验单。
3.凡涉及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监理人员应检查有关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记录),也可按验标规定进行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检验。
4.经法定程序批准进场的新设备、新器材,还应检验所提供的安装、使用、试验标准和维修要求等技术文件。进口设备和器材,还应检验商检证明及订货合同规定的有关技术文件和检测报告等。
13.1.4监理工程师应全过程参加信号工程现场定测和有关会议,从监理角度对定测中提出的问题进行审查,提出意见或建议。签认定测会议纪要,并督促有关问题的解决和落实。
13.1.5 为了做好对信号工程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质量的有效控制,根据实际需要,监理工程师可会同建设单位或接管单位的有关部门对某一工序示范性的施工工艺或施工技术标准进行现场形象平行检查,确认后推广实施。
13.1.6 在信号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应进行重点巡视和检查对各工序中的质量控制情况和检查记录以及工序间的交接检验进行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按照不同情况提出监理意见和改进要求,及时发出监理通知。对于施工质量中出现的重要问题及缺陷,必须严格要求,限期改正。
监理工作的重点为:
1.电缆线路的埋深、防护和地下电缆接续质量;
2.接地装置的质量;
3.转辙装置的安装质量,转换动作和锁闭以及道岔的密贴检查;
4.信号机柱的埋深和稳固性以及基础质量;
5.轨道电路施工质量及技术特性和测试检查;
6.各种信号设备的接近限界检查;
13.1.7 对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施工,监理工程师分应别采取旁站、见证平行检验等方式进行监理,并填发旁站监理记录,检查签认隐蔽工程质量检查记录。
13.1.8 监理工程师应参加信号工程施工质量的检查和初验,对于各分项工程的主控项目,应按照验标内容和要求进行平行检验或抽检,对于一般项目,可在承包单位抽验的基础上进行观察检查或酌情检查,审查签认承包单位填报的工程报验申请表及相关施工质量检查记录。
13.1.9 审查签认承包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初验报审表及附件(施工技术资料和竣工图)。主要包括:
1.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2.主要材料/构配件/设备检查验收记录和技术功能测试记录;
3.联锁试验记录;
4.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5.竣工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