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主体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1.编制目的:
编制并执行本细则,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设计和规范要求施工,控制本工程项目主体工程的施工质量,保证主体工程按质按量如期完成,并能与后续工序顺利交接。
2.编制依据及适用范围:
本细则依据本工程项目的《监理规划》、与主体工程相关的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及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写。
适用于本工程项目主体工程施工及验收的监督管理。
3.职责:
本细则由本工程项目部土建监理工程师编写,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项目监理部组织实施,项目土建监理工程师具体执行并对其负相应的责任。
4.工程概况:
(按本工程项目主体工程设计内容略述)
5.监理工作内容:
5.1监理工作流程:
5.2主要材料核定流程:
5.3质量控制要点及目标值(见表1)
序号
质量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控制手段与方法
1
原材料(水泥、砂、石、砖、钢
筋、焊条等)检测
检查出厂合格证、质保书、
检验报告、见证取样
2
建筑物定位轴线、标高测量
用经纬仪、水准仪复核
3
模板(轴线定位、标高、垂直度、
平整度、长宽尺寸、截面尺寸等)
用经纬仪、水准仪、托线板、
吊锤、靠尺等工具检查
4
钢筋制作与安装(含预留插筋)
核对设计图纸,目测、尺量
5
混凝土浇筑
检查配合比,控制投料数量、搅拌时间、坍落度,旁站检查浇捣质量
6
防止板面裂缝、防止屋面渗漏
对照规范和地方标准检查
7
墙体标高、垂直度、平整度、主体洞口、预留孔洞、预埋管件
检查皮数杆,用2m靠尺、契形塞尺、托线板、吊锤、尺量测等检查
8
砂浆强度
检查试验配合比、现场搅拌及试块
9
灰缝宽度、错缝、砂浆饱满度
巡视检查
10
构造柱、圈梁、拉结筋
核对图纸,现场检查、量测
5.4施工监理内容
5.4.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内容
⑴.熟悉设计图纸及有关施工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
⑵.审核施工方案,其要点应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混凝土结构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92)、《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JGJ18—96)、《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3—98)和福建省《现浇钢筋混凝土楼(屋面)板及砌筑墙体的设计与施工技术规程》(DBJ13—20—99)、《房屋建筑外墙和屋面防水技术规程》(DBJ13—26—1999)的规定;检查是否有按抗震要求设置构造柱和构造圈梁的内容。
⑶.检查施工单位质保体系及其相应质保人员到位情况。
⑷.检查施工材料准备情况,监督见证材料抽样送检:(a) 钢材、水泥、砖应有出厂合格证和现场取样送检的检验报告;(b)商品混凝土配合比试验报告;(c)砂应采用中砂,不得用海砂,砂、石应现场取样送检;(d)应做好混凝土、砂浆配合比试验;混凝土、砂浆掺外加剂应征得设计、监理人员同意,并应有出厂合格证,且其配合比应委托试验确定。
⑸.审查电焊操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