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技术(安全)交底记录
鲁DQ—004
工程名称
X X4#住宅楼
施工单位
分项工程名称
灯具安装
交底日期
年 月 日
交底内容:依据?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1、固定灯具带电部件的绝缘材料以及提供防触电保护的绝缘材料,应耐燃烧和防明火。
2、灯具不得直接安装在可燃构件上,当灯具表面高温部位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措施。
3、当灯具距地面高度低于2.4米时,灯具的可接近裸露导线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并应有专用接地螺栓,且有标示。
4、灯具的相线必须经开关控制。螺口灯头接线时,相线应接在中心触点的端子上,零线接在螺纹的端子上。
5、同一室内或场所成排安装时灯具,中心线允许偏差不大于5毫米。
6、灯具固定应牢固可靠,禁止使用木楔。每个灯具固定用的螺钉或螺栓不应小于2个;当绝缘台直径在75毫米及以下时,可采用一个螺钉或螺栓固定。
7、灯具重量超过3公斤时,应预埋吊钩或螺栓且防腐或镀锌。
8、软线吊灯,灯具重量在0.5公斤及以下时,采用软电线自身悬吊安装;当软线吊灯灯具重量大于0.5公斤时灯具安装固定采用吊链,且软电线均匀编叉在吊链内,使电线不受拉力,编叉间距应根据吊链长度控制在50~80㎜范围内。
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交底人:
接受人:
技术(安全)交底记录
鲁DQ—004
工程名称
X X4#住宅楼
施工单位
分项工程名称
灯具安装
交底日期
年 月 日
交底内容:
9、吊顶内灯具安装,应固定在专设框架上,导线不应贴近灯具外壳,且在接线盒内留有余量,灯具的边框应紧贴顶棚。矩形灯具的边框宜与顶棚面的装饰直线平行,其偏差不应大于3㎜。
10、吊杆灯具其吊杆应垂直。双链吊灯双链应平行,不许用“上”或“下”八字;灯具的灯线不应受拉力,并与吊链编叉在一起。导线接头应在灯具上。单支吊链日光灯具安装,两端的高低差不得大于5毫米。
11、当在木质材料、软包上安装灯具时必须按规定设盒,盒外平面必须和装饰面平齐,木饰材料,软包材料不得伸入盒内。
12、潮湿环境(桑拿、有淋浴的卫生间)安装的灯具必须做好防水处理。当设计无要求时,灯具的高度室内不小于2米;室外2.5米;厂房2.5米。
13、高低压配电设备及裸母线正上方不应安装灯具。
14、装有白炽灯泡的吸顶灯具,灯泡不应紧贴灯罩,当灯泡与绝缘台之间的距离小于5㎜时,灯泡与绝缘台之间应采取绝缘措施,可采用石棉垫、板等处理。
15、安装在室外的壁灯应有泄水孔,绝缘台与墙面之间应有防水措施。
16、吊顶内的灯具与金属软管连接时必须用专用锁母固定。
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交底人:
接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