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部员工考核管理制度
目录
总部员工考核管理制度 1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组织和职责 2
第三章 考核原则 4
第四章 考核流程 4
第五章 考核内容、周期和时间 6
第六章 考核量化办法 6
第七章 考核结果申诉 8
第八章 考核实施过程中不健康现象的处理 8
第九章 考核结果运用 9
第十章 例外事项考核 10
第十一章 考核文档归档、保管和查阅 11
第十二章 附则 12
附表 13
附表1-员工绩效考核目标 13
附表2-员工考核申诉表 14
附表3-例外事项考核表 15
总部员工考核管理制度
总则
为全面客观考核评价x钢铁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公司)总部员工,帮助总部员工提高素质能力和工作绩效,全面贯彻落实x公司战略以及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特制定本制度。
总部员工考核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公司通过制定有效、客观的考核标准,对总部员工进行全面、科学、动态地衡量和评定,并对考核结果进行合理运用以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员工素质能力和工作绩效的管理过程。
总部员工考核是各级管理者的重要工作内容。管理者通过员工考核可以客观了解下属的工作状况,在分析考核结果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进而实现管理目标,提高工作效率。
总部员工考核是人力资源管理处室的重要工作内容。通过实施员工考核,人力资源管理处室可以准确评价员工工作绩效,为制定员工薪酬、人事任免等决策提供依据,还可以为公司人力资源规划和组织培训工作提供基础信息。
本制度适用于x公司董事长以外的总部所有员工。
对以下非管理人员和新进员工的考核由人力资源处参照本制度另行安排:
临时员工;
未能在任何一个确定的工作岗位上工作满一个季度的新进员工。
本制度所称的“高层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长助理、总经理助理、”,“中层管理人员”包括“分厂正副厂长及助理、处室正副处长及助理”,“基层员工”包括不属于高层管理人员和中层管理人员的所有列入考核对象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