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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药厂检验标准操作规程之凝点测定检查法(SOP)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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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1/8(发布于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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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凝点测定检查法标准操作规程
文件类型质量检验仪器SOP文件文件编码SOP-QC-7059-00执行日期执行部门质量部起 草 人:
起草日期:审 核 人:
审核日期:批 准 人:
批准日期:修 订 号 批准日期 执行日期变更原因及目
:目的:制订凝点测定法标准操作规程。
适用范围:凝点测定。
责任:检验室检验人员按本规程操作,检验室主任监督本规程的执行。
程序:
1.简述
凝点系指一种物质在固-液两相共存时的平衡温度,某些药品具有一定凝点。中国药典2000年版二部附录Ⅵ D规定的凝点,是指药品按下述方法测定,由液体凝结为固体时,在短时间内停留不变的最高温度。药品的纯度变更,其凝点亦随之改变,所以测定凝点可用以区别药品或检查药品的纯杂程度。
2.仪器与用具
仪器装置按中国药典2000年版二部附录Ⅵ B的规定。
3.操作方法
3.1量取液体供试品15ml,置干燥洁净的内管A中备用。
供试品如为固体,可称取15~20g置干燥洁净的内管A中,于比规定的凝点约高5~10℃的水(油)浴中,微温使熔融备用。
3.2将放有供试品的内管A,按中国药典附录所示,用带有温度计和搅拌器的软木塞塞住管口,温度计汞球末端距内管A的管底约10mm,汞球应完全被供试品浸没。迅速冷却内管A,观察温度计,测定出其近似凝点。
3.3再将内管A置于比近似凝点约高5~10℃的水(油)浴中,使凝结物熔融至仅剩极微量未熔融物。将内管A按中国药典附录所示,装妥在B管与烧杯内。烧杯中加入较供试品近似凝点约低5℃的水或其他适宜的冷却液,用搅拌器以每分钟约20次上下往返的均匀速度不断搅拌供试品,每隔30秒钟观察温度计读数1次,至供试品开
操作标准----质量管理文件名称凝点测定法
标准操作规程编 码SOP-QC-7059-00页 数3-2始凝结,停止搅拌,并每隔5~10秒观察温度计读数温1次,至温度计的汞柱能在某一温度停留约1分钟不变,或微上升至最高温度后停留约1分钟不变,该温度(准确读数至0.1℃)即为供试品的凝点。
4.注意事项
4.1用于测定凝点的温度计应经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单位按国家计量检定规程校准,在没有0.1℃刻度的温度计时,也可采用0.2℃刻度的温度计。
4.2固体供试品在测试前微热熔融时,应注意不可用直火加热,防止局部过热造成部分分解。
4.3取样过少或搅拌速度过快过慢,都可能影响测定结果,应予注意。
4.4凝点测定是以该物质受热至熔融时不分解为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