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应负责提供复制光盘产品的节目源和印刷插页等材料。
2. 应保证拥有上述委托复制的节目的合法处分权,不存在侵害第三人的权利,包括不侵害他人的著作权、商标权等的瑕疵。
3. 中途需要变更复制加工要求的,应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
4. 应按合同规定接收加工物, 按合同规定付款。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保证所加工产品质量达到双方所确定的产品质量检验标准,否则,乙方负责免费重新加工同等数量的产品。该批光盘的废品率在3‰内,交货标准为甲方提供的样盘。
2. 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并按照甲方的要求保守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