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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职业技能标准_(2019年版)_家政服务员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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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1/12/19(发布于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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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职业编码:4-10-01-06 家政服务员 (2019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职业编码:4-10-01-06 家政服务员 (2019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 说明 为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为职业技能鉴定提供 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 要,立足培育工匠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有关 专家,制订了《家政服务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 2015年版)》为依据, 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 2018年版)》有关要求,以“职业 活动为导向、职业技能为核心”为指导思想,对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内 容进行规范细致描述,对各等级从业者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水平进行了明确规 定。 二、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五级 /初级工、四级 /中级工、 三级 /高级工和二级 /技师四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权重 表四个方面的内容。本次修订内容主要有以下变化: ——依据家政服务员职业活动特点,结合市场需求定位,家政服务员职业 经科学规划,细分为三个工种,即母婴护理员工种,家务服务员工种和家庭照护 员工种;强化专业性、适用性效果。 ——标准五级 /初级工、四级 /中级工、三级 /高级工定位于专业技能人才, 二级 /技师定位于知识技能型的管理型人才,各级别技能要求与知识要求逐级递 进,由简到繁,由易至难,遵循高级别涵盖低级别原则。 ——标准职业功能、工作内容、工作要求进行了科学规划、突出时代特色, 即体现了职业活动的当前平均水平、阶段发展水平,亦体现职业发展趋势;知识 要求强调系统性,促进从业人员向知识技能型转换,提升行业发展质量。 三、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有:北京中青家政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 中管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国开文化传播(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家庭服 务行业协会、上海爱君家庭服务有限公司、贵阳冰清玉洁物业清洁有限公司。主 要起草人有:王君、王怡然、陈雅宜、陈恒、周秋芳、周绍俊、栾顺喜、夏君。 参与起草人有:王方、王雅轩、刘冬红、陈珊玲、张穆森、林军玉。 四、本《标准》主要审定单位有:北京家政服务业协会、北京市门头沟区 便民服务业协会、鹤壁市家庭服务业协会、天津城市职业学院、云南技师学院、 北京爱侬养老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燕达金色年华健康养护中心、湖南省金领玮业 职业培训学校、北京唐顿世家科技有限公司、唐山市丰润区宏强职业技能培训学 校。主要审定人员有:穆丽杰、张志华、张珂、陈丹、杨亚萍、崔凯、梁云、陈 哲、饶宏强等。 五、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得到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和大力支持,在此一并感谢。 六、本《标准》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家政服务员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2019年版)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家政服务员 ① 1.2职业编码 4-10-01-06 1.3职业定义 从事料理家务、照护家庭成员、管理家庭事务的人员。 1.4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 师。 ——家务服务员,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 ——母婴护理员,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 ——家庭照护员,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 ——二级/技师不分工种。 1.5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常温。 1.6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动手能力、计算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身心 健康,视觉、听觉正常。 1.7普通受教育程度 初中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 1.8职业培训期限 五级/初级工不少于 80标准学时,四级/中级工不少于 120标准学时,三级/高级 工不少于 150标准学时,二级/技师不少于 200标准学时。 ①本职业包含家务服务员、母婴护理员、家庭照护员等工种。 1 1.9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1.9.1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 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 ①或相关专业 ②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 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 ③ 或相关专业 ④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 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 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 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 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 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年(含) 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 ①本专业:家政服务与管理,下同。 ②相关专业:中职:学前教育、早期教育、幼儿教育、幼儿艺术教育,护理、营养与保健;高职高专:。。。。。。以下内容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