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投资连接基础培训
第六章 5GAT-NATS
课程安排 课程时间:50分钟 第一节 4-16 第一节 保险营销员的职业道德 为加强保险中介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建设,提高保险中介队伍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的职业特点,中国保监会于2004年12月2日发布了《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指引》(保监发[2004]143号)。 一、守法遵规
以保险法为行为准绳,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遵守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服从保险监管部门的监管
遵守行业自律组织的规则(主要指保险行业协会)
遵守所属机构的管理规定
5-16 二、诚实信用
诚信应贯穿于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主动出示法定执业证件,并如实告知个人与保险公司的关系
客观全面介绍产品与服务信息;如实告知所属机构与投保有关
信息
推荐的产品应符合客户需求,不强迫或诱导客户购买保险产品
三、专业胜任
执业前取得法定资格并具备足够专业知识和能力
执业过程中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能
参加保险监管部门、保险行业自律组织和所属机构组织的考试和持续
教育,使自身能够不断适应保险市场的发展
6-16 四、客户至上 为客户提供热情、周到和优质的专业服务
不影响客户的正常生活和工作,言谈举止文明礼貌,时刻 维护职业形象
在执业活动中主动避免利益冲突 五、勤勉尽责 秉持勤勉的工作态度,努力避免执业活动中的失误
忠诚服务,不侵害所属机构利益;切实履行对所属机构的责任
和义务,接受所属机构的管理
不挪用、侵占保费,不擅自超越代理合同的代理权限或所属机
构授权
7-16 六、公平竞争 尊重竞争对手,不诋毁、贬低或负面评价其他保险公司、其
他保险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
依靠专业技能和服务质量展开竞争
加强同业人员间的交流与合作,实现共同进步 七、保守秘密 对客户
对所属机构 第二节 9-16 第二节 保险营销员的行为规范 一、 资格管理
1、从事保险营销活动的人员应当通过中国保监会组织的保险代
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资格考试),取得《保险代理
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 2、《资格证书》是中国保监会对个人具有从事保险营销活动资
格的认定。《资格证书》由中国保监会统一印制。
3、资格证书有效期3年,自颁发之日起计算。持有人应当在资格证书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换发。 10-16 4、申请换发《资格证书》,持有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每年接受后续教育时间累计不少于36小时,其中接受保险法律知识、职业道德和诚信教育时间累计不少于12小时;
(二)前3年内未因欺诈和严重金融、保险违法违规行为受刑事或者行政处罚;
(三)无故意不履行数额较大个人债务的行为。
5、《资格证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保监会将予以注销:
(一)依法不予换发;
(二)依法撤销。
。。。。。。以下内容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