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1 杭州市失业保险指导手册
万一
目 录 一、失业保险费的征缴……………………………………03
二、失业保险待遇…………………………………………06
三、失业保险缴费记录……………………………………19
四、失业保险关系转移……………………………………27
五、失业保险金的申领……………………………………31
1、本市城镇户口失业保险金申领流程……………36
2、外地城镇户口失业保险金申领流程……………47
3、档案托管人员失业保险金申领流程……………56
六、农民合同制职工失业保险一次性生活补助申领……62
七、编制政策依据…………………………………………68
八、杭州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联系表……………………75
一、失业保险费的征缴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向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登记。
用人单位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向地方税务部门办理失业保险缴费登记手续。
杭州市(不含萧山、余杭)失业保险费统一由地税征缴。失业保险个人缴费记录统一由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建立,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缴费记录核定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征缴机构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个体工商户,按照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
职工个人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其中农民合同制职工(农村户口)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二、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可享受的待遇 城镇户口失业人员可以享受的待遇有:
(1)失业保险金;
(2)医疗补助金;
(3)生育补助金;
(4)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5)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促进再就业补贴。
农民合同制职工可以享受的待遇有:
(1)农民合同制职工一次性生活补助。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按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累计
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 (三)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四)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界定 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 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
(七)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八)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九)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十)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以下内容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