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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兼职讲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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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3(发布于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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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
兼职讲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二章 组织管理与工作职责 2
第三章 聘 任 3
第四章 待遇与奖罚规定 5
第五章 考 核 7
第六章 教学调配与档案管理 8
第七章 附 则 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公司改革和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整合现有教育培训资源,完善教育培训体系,规范兼职讲师的聘任、培养、教学、考核和激励,从而强化本公司兼职讲师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积极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和人员素质提升,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兼职讲师是指经**支公司选拔聘任的、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承担相关培训授课和课程开发任务的公司各级各类人员。兼职讲师队伍是我市乃至省公司系统讲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 兼职讲师队伍组建遵循规模适当、人才多样、专业精通的原则。
规模适当,指全市兼职讲师的数量与公司员工队伍和销售队伍情况相适应,随着队伍的发展而进行必要的增减。
人才多样,指兼职讲师须涵盖公司的管理人员、专业岗位人员以及业务一线人员。
专业精通,指兼职讲师应至少精通于某一个专业方向。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支公司所辖各级县支机构、市公司营销区部。
第二章 组织管理与工作职责
第五条 县公司分别成立所辖区域的兼职讲师团,市县公司培训部门分别负责所辖区域兼职讲师的聘任、培养、教学、考核、激励和档案信息管理等工作。
兼职讲师职级的评议、审定由**支公司讲师团资格评委小组负责。
评委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讲师团团长:
小组成员:
第六条 县公司各职能部门协助对本部门兼职讲师的推荐、选拔和使用等工作。
第七条 兼职讲师的工作职责
一、完成公司安排的教学任务;
二、参加公司组织的师资培训、课程研讨、完成专题课件开发工作;
三、参与市场实践活动,完成公司安排的调研任务,撰写调研报告;
四、及时反馈培训需求,对培训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向公司提供教育资讯和相关信息;
六、宣传本公司企业文化;
七、每季度授课次数不少于3次。
第三章 聘 任
第八条 兼职讲师的选聘对象为全公司员工和销售队伍保险营销员,包括公司的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以下内容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