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料专栏 > 标准 > 行业标准 > 其他行标 > GB∕T_39067-2020商务楼宇公共服务规范PDF

GB∕T_39067-2020商务楼宇公共服务规范PDF

资料大小:377KB(压缩后)
文档格式:PDF
资料语言:中文版/英文版/日文版
解压密码:m448
更新时间:2021/11/19(发布于河北)

类型:金牌资料
积分:--
推荐:升级会员

   点此下载 ==>> 点击下载文档


文本描述
犐犆犛03.080.01 犃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犌犅/犜39067—2020 商务楼宇公共服务规范 犘狌犫犾犻犮狊犲狉狏犻犮犲狊狆犲犮犻犳犻犮犪狋犻狅狀犳狅狉狅犳犳犻犮犲犫狌犻犾犱犻狀犵 20200929发布202104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服务组织………………………………………………………………………………………………… 1 5 服务人员………………………………………………………………………………………………… 2 6 服务内容及要求………………………………………………………………………………………… 2 7 服务评价与改进………………………………………………………………………………………… 4 Ⅰ 犌犅/犜39067—2020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成都市商务局、成都市标准化研究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成都市楼宇经济促进 会、广州市标准化研究院、北京睿派智讯顾问咨询有限公司、浪潮软件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麟、张金泉、屈松、尹建、张熙萍、窦川、肖华、李巧、任雁、吴科宇、薛瑞、 卢学辉、张萍、高昂、李小雯、文萌川、李泽宇、黄姝、杨晓峰、刘勇、王可贵、林杰。 Ⅲ 犌犅/犜39067—2020 商务楼宇公共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商务楼宇公共服务的术语和定义以及服务组织、服务人员、服务内容、服务评价与改 进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为商务楼宇提供公共服务的组织。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39066 楼宇经济术语 3 术语和定义 GB/T39066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GB/T39066中的某 些术语和定义。 3.1  楼宇公共服务 犫狌犻犾犱犻狀犵狆狌犫犾犻犮狊犲狉狏犻犮犲 政府部门、行业商协会、社会服务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等为满足楼宇相关单位公共需求,通过对公共 资源的优化配置,运用融资、监管或直接服务方式,提供具有共同消费性质的物品和服务的一系列活动。 注1:政府部门、行业商协会、社会服务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等是楼宇公共服务组织。 注2:楼宇相关单位包括楼宇业主、运营单位、楼宇租户等。 4 服务组织 4.1 商务楼宇公共服务应整合政府、行业、社会、商务楼宇资源等,形成政府引导、市场配置、社会协作、 企业参与的多元化服务格局。 4.2 政府部门应发挥在商务楼宇规划制定、政策引导、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其作用包括但不 限于: a) 指导商务楼宇选址定点、产业布局,促进产业集聚; b) 引导商务楼宇产权集中持有,防止产权过度分散; c) 对商务楼宇进行跟踪分析、分类施策、服务引导; d) 对商务楼宇消防、治安、公共卫生等进行监督管理。 4.3 行业商协会应发挥政府与商务楼宇的桥梁纽带作用,其作用包括但不限于: a) 制定行业规范,促进行业自律; b) 开展商务楼宇行业间交流合作; c) 为商务楼宇招商提供服务; d) 开展商务楼宇行业分析研究; 1 犌犅/犜39067—2020 e) 培育楼宇经济专业化人才队伍。 4.4 社会服务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等应在商务楼宇公共服务政策引导下,通过市场配置方式为商务楼宇 提供专业领域的公共服务。 4.5 商务楼宇业主、运营单位应配合政府部门落实公共服务相关政策,主动利用商务楼宇资源为租户 提供公共服务。 5 服务人员 5.1 服务人员配置的数量和素质应满足商务楼宇相关单位对商务楼宇公共服务提供能力的需求。 5.2 应根据商务楼宇公共服务需求,分类配置服务人员,并明确其工作职责,如招商服务员、治安管理 员、消防安全员等。 5.3 服务人员应熟悉和掌握国家及地方商务楼宇公共服务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 能力和业务能力,提供专业化、规范化服务。 6 服务内容及要求 6.1 一般要求 6.1.1 商务楼宇公共服务包括基础性公共服务、经济性公共服务、社会性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服务四个 方面,各地区可根据商务楼宇发展的需求确定服务内容。 6.1.2 应根据服务事项建立服务规程,并按照服务规程提供服务。 6.1.3 应通过各种途径对服务信息予以公开。 6.1.4 应根据商务楼宇相关单位的合理需求,持续优化服务方式和服务行为,提供便捷高效服务,达到 服务对象的满意。 6.1.5 提供公共服务的过程应留取文字、照片、影像等记录。 6.2 基础性公共服务 6.2.1 公共服务设施 6.2.1.1 商务楼宇公共服务设施应与商务楼宇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步投入使用。 6.2.1.2 应做好基础性配套设施建设及周边综合交通系统和环境绿化配套。 6.2.1.3 在商务楼宇周边设立生活性配套设施,如超市、银行、快递站等。 6.2.2 政务咨询服务 6.2.2.1 商务楼宇公共服务组织应做好企业注册、投资立项、政策解读及申报等方面的指导服务,包括 但不限于: a) 指导企业办理工商和税务等证照;。。。。。。以下内容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