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料专栏 > 标准 > 行业标准 > 地方标准 > DB11_687_2015_北京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PDF

DB11_687_2015_北京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PDF

资料大小:1301KB(压缩后)
文档格式:PDF
资料语言:中文版/英文版/日文版
解压密码:m448
更新时间:2021/9/2(发布于北京)
阅读:4
类型:积分资料
积分:10分 (VIP无积分限制)
推荐:升级会员

   点此下载 ==>> 点击下载文档


文本描述
北京市地方标准 编号:DB11/ 687—2015 备案号:J10579-2014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Design Standard for Energy Efficiency Of Public Buildings 2015-04-30发布 2015-11-01实施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1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前 言 为实现国家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的战略,落实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建筑节能发展规划 的目标,在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1/687-2009)的基础上,按照北京市规划委 员会和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的工作计划,组成以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为主 编的编制组,广泛调查研究和征求意见,总结工程经验,并经专家深入论证,对《公共建筑 节能设计标准》进行了修编。 本标准在修订中提高了建筑节能设计和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要求的标准,加强了对供暖、通风和空调系统,给水排水系统和电气系统的节能设计要求。本标准还附有若干节能设计计算、节能判断文件等技术资料。 本标准中第3.1.6条、第3.1.7条、第3.1.8条、第3.2.1条、第3.2.2条、第3.2.3条、第3.2.4条、第3.2.11条、第4.1.3条、第4.2.1条、第4.2.2条、第4.2.6条、第4.2.8条、第4.2.10条、第4.2.12条、第4.2.15条、第4.2.20条、第4.2.26条、第4.4.7条、第4.4.11条、第4.4.12条、第4.6.2条、第4.6.6条、第4.6.12条、第4.6.13条、第4.6.15条、第6.4.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北京市规划委员会负责管理并组织实施,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解释,标准日常管理机构为北京市建筑设计标准化办公室。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 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绿色建筑研究所(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2号,联系电话:88042132)。 本标准主编单位: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 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建筑技术科学系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北京节能环保中心 北京米兰之窗节能建材有限公司 北京天易幕墙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西飞世纪门窗幕墙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建筑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欧文斯科宁投资有限公司 山东华建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建筑五金门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