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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刘集中心小学幼儿园图书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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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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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1/8/21(发布于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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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南刘集中心小学幼儿园图书管理制度
一、 图书、资料、期刊借阅数量和期限
1、 常用的教材、教参资料、各专业教师所需用的工具书,教
师可以长期借阅,作好登记,离开幼儿园须全部归还。 (此为
长期)
2、 各年龄段常用的教材、教参资料教师可借用一学期,不在
该年级组或调任别的部门、岗位时须全部归还,可重新借阅
其他需用书籍。 (此为中期)
3、 其他教育理论、百科知识、美工、语言、科学及政治法律
类,借期不超过两个星期,如确实还需要用的,请带上图书
到阅览室找到书卡后,办好续借手续。 (此为短期)
4、 字典、词典及珍贵图书、教学及主题活动资料,一般不外
借,只能在阅览室阅读,特殊情况须写借条,借期三天。
5、 教学图片、与主题活动有关实物,借期两周,期刊借阅一
周。
说明: 以上所述各类图书, 每位老师人手只限十五本可流动, 不
包括图片、教学资料和杂志。
二、 图片、资料借阅的范围及注意事项
1、 凡是已经登记上架的图书、资料均可借阅。
2、 借阅图书、资料者,从书架上取出不借的,请将书放回原
处。 3、 对涂污和损坏图书、资料者,请事先说明,依情节轻重,
按图书、资料价格的 50% 至一倍数额赔偿。
4、 不慎将图书、期刊遗失者,须购回原本新书归还;确实无
法购回原书者,按书价加倍或数倍赔偿。
5、 对图书、资料、期刊逾期不还者,处以停止借书,对经常
不遵守借阅规则的,将影响年度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