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名剪造型合作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友好、互助的原则下,签订本入股合约。甲乙双方均得按以下条件执行双方职责:
一、合作入股时间:2011年7月1日—2014年6月30日,甲乙双方不能撤股或卖股,如有一方撤股则视为放弃股权,空人出店,所有店内经营设施、产品一切营利都归另一方所有。
二、合作入股共计100股,甲方60股,乙方40股。共计投资金额元,甲方投资元为60股,乙方投资元为40股。
三、甲乙双方如果离职或辞职视为放弃股份,股份作废。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店内照章制度,如有违反,按照店内照章制度执行。
四、甲方管现金收入,乙方管理所有进出帐。每月18日为分红日,卡金预留万元作公共帐户,或交给第三方值得信任的人保管,合同到期后再由第三方按卡金执行分配。
五、如三年合约期满后一方要求退股,则每年按20%折旧计算,三年折旧60%。如果双方同意转让,转让金甲方应得60%,乙方应得40%。
六、店内美容部按每年2千元出租,甲方应得1200元,乙方应得800。美容部的水电开销由美容部承租人负责。
七、本合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应。
甲方签字:身份证号:
乙方签字:身份证号: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