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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网络零售药店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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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大小:17KB(压缩后)
文档格式:DOC
资料语言:中文版/英文版/日文版
解压密码:m448
更新时间:2021/3/23(发布于重庆)

类型:积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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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不合格药品及退货药品管理制度
1、不合格药品是指因药品质量问题可能发生的危及人身健康安全异常情况或者药品的包装、说明书等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药品。
2、发现不合格药品时应查明情况,分清责任。因保管或养护不当,人为因素造成质量问题,由药品质量管理人员承担责任。
3、药品质量管理人员在药品验收和日常养护中发现可能存在质量问题的药品,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将情况向负责人汇报,由负责人按规定处理。
4、药品质量管理人员在验收药品时如发现购进药品存在包装损坏、污染、近效期等情况,即视为药品验收不合格,应填写《药械退货记录表》,同时将该情况向负责人汇报,并与供货方联系办理退货手续。
5、对于售出后药品,退回时应依照购进药品验收程序重新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药品可以入药房继续使用。
6、对于不合格药品的报损和销毁,须由负责人确认,并做好《不合格药械报损销毁记录》的填写。
处方调配管理制度
1、本制度所称处方,是指由注册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或其他具有处方权的工作人员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药师)或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部门核发的药事管理培训合格证明的药品质量管理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 
2、处方书写应当符合下列规则:
(一)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二)处方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三)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3、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部门核发的药事管理培训合格证明的人员方可从事处方审核、调配工作。
4、按照操作规程调配处方药品:认真审核处方,准确调配药品,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注明患者姓名和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包装;向患者交付药品时,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者处方用法,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5、应当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
6、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1)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2)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3)剂量、用法的正确性;
(4)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
(5)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6)是否有潜在临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