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1. 形式和尺寸 单层,单跨或多跨,双坡、单坡或多坡,常用屋面坡度小于10°屋面应为压型钢板(夹心板很少用),外墙除压型板外也可用砌体跨度宜为9~36m(不是限定),国内最大72m; 高度一般不超过12m,不应大于18m;柱距应与跨度匹配,常用6、7.5、9m常用截面尺寸:单跨:加腋端高L/30左右,高宽比6.5以内,加腋长度(0.15~0.25)L;跨中高(1/50~1/60)L;工形截面高宽比2~5;多跨:中柱加腋端L/25左右,加腋长度(1/45~1/55)L; 单元运输长度≤12m.温度区间:纵向不大于300m,横向不大于150m横向为门式刚架(含摇摆柱),纵向设柱间支撑刚架构件腹板宽厚比允许不超过250,常用150左右刚架为变截面构件,单元间采用高强度螺栓端板连接次结构包括檩条、墙梁、面板、墙架等 2. 适用范围 1)吊车起重量不大于20t的轻中级(A1~A5)桥式吊车或3t悬挂式起重机(有需要并采取可靠技术措施时允许不大于5t)。 2)不适用于有强烈侵蚀性介质的环境。 3)多层钢结构房屋的顶层采用了门式刚架及其屋时者,该部分的设计可参照本规程,但应作整体分析,并作抗震计算。 4)关于排架的应用。 1)钢梁与砼柱宜采用铰接; 2)结构应作整体分析; 3)柱顶位移和横梁挠度应按GB50017 3.调整结构重要性系数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时,重要性系数取1.0; 为25年时,重要性系数取不小于0.95,但宜慎用。 3.结构抗震验算规定 1)因自重轻,低矮型,国外报导这种房屋抗震性能相当好。GB50011规定,单层钢结构厂房的规定,“不适用于单层轻型钢结构厂房”。 2)地震对单层钢结构厂房有时控制有时不控制,试设计表明,跨高比大于3.5时一般不控制。地震不控制时宽厚比可按《门规》,地震控制时翼缘和柱长细比应适当减小,斜梁檐口部位和柱的翼缘宽厚比应特别注意,本规程对不同烈度时的要求未作具体规定。 3)试设计表明,无吊车时横向和纵向框架7度可不作抗震验算,但有吊车时,和无吊车8度时,一律应作抗震验算。 4)横向刚架和纵向框架应分别进行抗震计算 5)抗震计算宜采用底部剪力法;反应谱计算时阻尼比取0.05; 6)大跨度结构应按规定考虑竖向地震作用。 7) 当有局部多于一层并与门式刚架相连接的附属房屋时,应按有关规范进行抗震验算(重型楼盖尤其应重视); 8)当设计由抗震控制时,应采取相应的抗震构造措施。构件之间应尽量采用螺栓连接;斜梁下翼缘与刚架柱连接处的腋部宜加强,承载力宜留有余地;该处附近翼缘受压区的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