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产品的监视和测量
控制程序
S7
版 本 号:2
编 号:SKT-C-S7
编制: 年 月 日
审核: 年 月 日
批准: 年 月 日
受控状态:
年 月 日发布 年 月 日起实施
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1目的
通过对检验和试验进行控制,确保不合格品不使用、不转序、不出厂。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进货检验和试验,过程检验和试验、最终检验和试验控制的全过程。
3 职责
3.1技术质量部负责本程序的控制与管理。
3.2技术质量部负责编制检验标准。
3.3生产车间负责在生产、装配过程中对工序加工零部件进行自检。
4 程序流程图(见本程序最后一页)
5 程序概要
5.1 进货检验和试验
5.1.1物流部按照采购计划和采购标准进行采购,货物到达公司后,采购人员首先核实所到货物的品种、数量、规格、标识等与采购合同或订单是否相符,然后填写《送检单》提交检验,经检验合格后,采购人员填写《入库单》,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5.1.2技术质量部检验员应做好以下工作
a)核对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并确认内容和数据是否符合验收标准的要求。
b)按《进货检验指导书》的要求进行检验,填写《进货检验记录》。
c)对于有试验要求的原材料及产品,检验员按照《检验指导书》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
(盐雾试验、压扁试验、弯曲试验、渗漏试验等),公司内未配置试验手段的检验项目,暂按供方的检验报告为准或外委。
5.1.3经检验、试验合格的采购件,工装件,直接在入库单签字交仓库办理入库手续。
5.1.4经检验、试验不合格的产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5.1.5进货产品紧急放行处理
当生产急需来不及检验和试验而放行使用的原材料、外协件、外购件按以下程序进行:
5.1.5.1生产部计划员填写《紧急放行申请单》,经主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后,方能投入使用。由生产部做好标识,技术质量部监督检查。
5.1.5.2《紧急放行申请单》生产部、外检、仓库及采购员各一联,凭此单办理领料、发料手续。
5.1.5.3生产车间接到紧急放行的产品,应做好标识,检验员做好记录,标识和记录应保留到产品质量得到确认为止,以便一旦发现不能满足规定要求时,能立即追回和更换。
5.1.5.4外检员对紧急放行的产品跟踪检验,一旦发现不合格,立即停止放行并追回所有紧急放行的产品;经检验合格,检验员应立即通知车间质检追回跟踪标识,采购人员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