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GPI-S-JDLG-26 设备标识管理 版本:0 第1页,共3页 设备标识管理 1.目的 确保设备、设施的准确、完整。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嘉多利花园设备标识的管理。 3.内容 3.1电柜标识 3.1.1配电柜的标识方法: 表示第××个配电柜 3.1.2计量柜、联络柜、电容柜、双电源互投柜、市电自发电联锁柜等直接按用途标识,若数量不止一个,在后面用阿拉伯数字“1”、“2”……表示。 3.1.3控制箱直接按用途表示,若数量不止一个,在后面用阿拉伯数字“1”、“2”……表示。 3.2水(电)表标识 3.2.1 业户的分户水(电)开关、水(电)表只须标明其所在位置,如“兴2B”代表嘉兴阁2B的水(电)开关、水(电)表。 3.2.2公共水(电)表、水(电)开关直接按用途标识,如“总水表”。 3.3消防设施标识 3.3.1消防喷淋泵等直接按用途标识,若数量不止一个则在后面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如“南区消火栓泵1#”代表嘉多利花园南区1#消火栓泵。 3.3.2消防管道系统需标明用途、流向,如“喷淋 ” 3.3.3气体消防系统按用途标识 3.3.4消防风系统需标明用途、风向。 3.4公共照明设施标识方法: GPI-S-JDLG-26 设备标识管理 版本:0 第2页,共3页 代表照明回路 3.5机电人员应每季度巡视一遍机电设备标识系统,巡识过程中发现标识损坏、丢失,应记录在《不合格标识登记表》内。 3.6机电人员巡视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标识反映给机电主管,由机电主管指定相关人员实施。 3.7设备标识应是唯一标识,以实现可追溯性。 4.记录 4.1《不合格标识登记表》由部门兼职资料员保存二年。 5.附件 5.1《不合格标识登记表》 GPI-S-JDLG-26.0-F1 不合格标识登记表 标识地址 标识名称 不合格记录 处理意见 处理结果 备注 巡视人员: 日期: 处理人员: 日期: 机电主管审阅: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