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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信用评级_2018年下半年中国保险行业信用风险展望_2018.9_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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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3(发布于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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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行业信用风险展望2018年下半年中国保险行业信用风险展望
一、 2018年上半年保险业发行债券情况回顾
2018年上半年,我国保险公司境内新发债务规模大幅回升,行业整体信用级别较高且保持稳定
从发债情况来看,由于保险业务特性及监管对保险公司债务融资上限的严格控制,加之2017年
以来利率上行趋势,保险公司的债务融资需求相对不大,2017年以来我国保险公司境内发债呈下降
趋势。2018年上半年,受前两年行业改革转型积累的压力和资本需求加大,保险公司境内发债情况
大幅回升,共发行4只债券,其中财险公司发行1只、人身险公司发行2只、保险集团发行1只,
均为10年期可赎回的资本补充债券;从发行规模看,2018年上半年保险集团发行规模较大,人身
险公司发行规模有较大回升,财险公司发行规模较上年变化不大。此外,太平洋财险于2018年7月
又发行了一期50.00亿元、10年期可赎回的资本补充债券。发行批复方面,2018年以来,有6家财
险公司(含财险再保险)获得债券发行批复,其中人民人寿、农银人寿已于上半年发行,中再产险
获批40.00亿元10年期可赎回资本补充债券已于2018年8月17日发行,尚未发行的还有英大泰和
财险获批的15.00亿元10年期可赎回资本补充债券、幸福人寿获批的30.00亿元10年期可赎回资本
补充债券,中英人寿获批的25.00亿元10年期可赎回资本补充债券
图1我国保险公司境内发行债券情况(分债券品种)
资料来源:联合评级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wind资讯、各保险公司披露的年报等公开资料整理
图2我国保险公司境内发行债券情况(分发行人类型)100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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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700391521
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1~6月
亿


次级债发行数量(只)资本补充债发行数量(只)发行总金额(亿元)
行业信用风险展望资料来源:联合评级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wind资讯、各保险公司披露的年报等公开资料整理
截至2018年6月末,我国保险公司存续债券共64只,包含39只次级定期债券(含次级定期债
务,下同)和25只资本补充债券,合计存续规模2,249.43亿元;除1只次级定期债券期限为15年
期外,其余63只债券的期限均为10年期。从债券到期期限分布来看,2024年~2026年,以及2028
年将是债券到期的高峰期,到期规模分别为356.03亿元、654.00亿元、440.00亿元和420.00亿元,
占存续债券总规模的比重分别为15.83%、29.07%、19.56%和18.67%,到期分布结构相对分散
图3截至2018年6月末我国保险公司境内发行的存续债券的到期期限分布
资料来源:联合评级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wind资讯、各保险公司披露的年报等公开资料整理
从存续债券的主体级别来看,截至2018年6月末,我国财险公司存续债券涉及的主体有37家,
根据wind资讯数据,已知主体信用级别的有22家,其中AAA的有14家,AA+的有4家,AA的
有3家,AA-的有1家,发债主体信用品质整体较好,且较上年无级别变化;发债主体中除安邦人
寿因被接管而维持“负面”的评级展望外,其余主体展望均为稳定
图4截至2018年6月末保险公司境内发债主体级别100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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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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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
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1~6月
亿

保险集团发行规模财险公司发行规模人身险公司发行规模100
200
300
400
500
600
700391521
亿
元只
到期数量(只)到期规模(亿元)
行业信用风险展望资料来源:Wind资讯,联合评级整理
注:以上级别统计中不含中债资信的评级
从2018年上半年的评级变动来看1,财险发债主体信用均无评级调整情况,仅1例债项评级调
整系中债资信将平安财险发行的资本补充债券“15平安财险”债项级别由“AAA-”上调至“AAA”;
人身险公司和保险集团的发债主体信用和债项信用均无评级调整情况
总体看,2018年上半年,我国保险行业境内发债企业整体信用状况较好,且保持稳定
二、 2018年上半年保险业政策和监管情况回顾
保险业严监管态势持续,促进行业健康发展,银保监会成立,混业监管对行业呈长期正面影响
2017年,我国保险业加快行业改革步伐,监管出台了“1+4”系列监管文件,从产品开发、销
售管理、合规管理、投资行为等多个方面出台多项监管措施,促进险资回归实体经济,落实和服务
于实体经济
2018年以来,保险业监管趋严态势持续,监管层相继发布、实施多项监管措施,主要集中于保
险资金运用、产品设计和核查、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等,进一步强化监管力度、补齐监管
短板。在保险公司管理层面,加强保险公司股权监管,有效防治先前“资本围抢保险牌照热潮”导
致的市场乱象,同时进一步完善保险公司管理制度,规范管理保险公司信息披露。同时,随着保险
公司资产负债管理评估开始试运行,有效促使保险公司加强资产负债管理,防范保险业资产负债错
配风险。在承保端,加强了对于保险销售层面监管力度,打击防范保险欺诈,规范代理人资质,并
严格规范保险销售行为,切实改进保险理赔服务,大力加强互联网保险业务管理,力求保险消费者
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在投资端,监管进一步明确保险资金运用形式,促
进保险业服务于实体经济发展,对于目前火热的长租市场,明确了保险资金参与长租市场的有关要
求,强化风险管控。此外,我国加快落实保险业对外开放进程,放宽外资保险机构设立限制及其在
华业务范围,拓宽中外合作领域,未来外资保险公司将在中国保险市场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2018年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中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职
责整合,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随着2018年4月8日银保
监会正式挂牌,保险业监管将迎来新的里程。近年来,保险业与银行业联系愈发紧密,在新监管机
构主导下,保险与银行混业监管,有利于弥补分业监管短板,同时考虑到我国银行业监管体系更为
1 仅统计有公开披露的评级,数据来自wind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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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集团数量财险公司数量人身险公司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