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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文运法硕预测班(含法学)综合课主观题必背50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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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2013-法综-31)-34)
12法治1法治的概念
2全面依法治国
法治的基本原则;法治
建设和法治国家;主要
标志;
(2006-综-70)(2007-综-70)
(2010-综-70)(2013-综
-70)(2011-法综-35)(2013-法综
-35)
(2017-
法综
-34)
(2017-
综-70)
13法与社会1法与社会的一般关

2法与经济3法与政治
4法与文化【法律与道
德】
科学技术对法律的影
响;法律与国家;法律
与道德;法律文化;
(2010-法综-31)(2015-法综
-31)(2012-综-67)(2015-综
-67)(2010-法综-34)(2013-法综
-34)(2008-综-70)(2015-综-70)
(2017-
综-67)
题型解读
(1)简答题。全面、准确、简练
(2)分析题:分析题包括“法条分析”和“热门案例分析”
(3)论述题:考生在回答论述题时,要站在宏观的角度来论述,要注意自己的观点准确无误,答题时
要论据充足、论证充分、结构严谨,在适当展开的基础上最好能举例说明
一、法理学主观题必背20题
1、简述法律移植的必要性
法律移植是指在鉴别、认同、调适、整合的基础上,引进、采纳、摄取、同化外国法,使之成为本国
法律体系中的有机组成部分,为本国所用。法律移植的必要性体现在:
(1)社会发展和法律发展的不平衡性决定了移植的必然性。同一时期不同国家的发展是不平衡的,
或者它们处于不同的社会形态,或者处于同一社会形态的不同发展阶段。在这种情况下,比较落后的
国家或后发达国家为了赶上先进国家,有必要移植先进国家的某些法律,以保障和促进社会发展。世
界法律的发展史已经表明,这是落后国家加速发展的必由之路
(2)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和根本特征决定了法律移植的必要性。法律移植有助于减少不同国家之间
的法律抵触和冲突,降低法律适用上的成本,为长期、稳定、高效的经济技术合作,进而推进经济一
体化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3)法律移植是对外开放的应有内容。全方位的对外开放不仅使经济国际化,而且其他的社会事务
和国家事务也越来越带有跨国性质,从而使一个国家的国内法越来越具有涉外性和外向性,法律在处
理涉外问题和跨国问题的过程中,必然逐步与国际社会通行的法律和惯例接轨
(4)法律移植是法制现代化的必然需要。对于法律制度仍处于传统型和落后状态的国家来说,要加
速法制现代化的进程,必须适量移植发达国家的法律,尤其是对于发达国家法律制度中反映市场经济
和社会发展共同客观规律和时代精神的法律概念和法律原则,要大胆地吸纳,这对于当代中国的法制
现代化来说尤为重要
2、简述人权价值的意义
人权是人作为人所享有或应当享有的那些权利。人权表达了所有人在人格上的普遍平等观念和人
格上的绝对尊严观念。人权具有与其他权利不同的特权是普遍地为所有的人平等享有或应当享有的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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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权作为法律价值,表明了法律对作为主体的人的肯定,即对人的独立且平等的人的尊严的尊

(2)人权作为法律价值,表明法律的来源、法律运作的各个环节以及法律的根本目的都基于人本身,
并以人的现实生活为关注焦点,以人的理想生活为直接目标
(3)人权作为法律价值,既是对法律的精神、原则、规范的直接检验和方向引导,也是对法律的内
在品质进行批判的标准和完善的依据
3、简述中国的正式法律渊源
正式渊源或法定渊源,又称直接渊源,是指国家机关制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
法的正式渊源通常包括制定法、习惯法、判例法和国际条约等
1、宪法。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它规定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最基本、最重要的问题。宪法在我国法律渊
源体系中居于首要地位,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法律
法律专指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
其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根据现行宪法的规定,法律又可以分为基本法律和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基
本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比较全面地规定和调整国家及社会生活某一方面的基本社
会关系的法律,包括关于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方面的基本法律;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又称非
基本法律,是指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修改的,规定和调整除基本法律调整以外的,关于国家和社
会生活某一方面具体问题的关系的法律。此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发布的具有规范性内容
的决定和决议,也属于法律渊源
3、行政法规。专指由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即国务院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为实施宪法和法律制定的有关国
家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在我国,行政法规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渊源,其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依
宪法和组织法规定,国务院还有权发布决定和命令,其中具有规范性内容的,也是法律渊源,与行政
法规具有同等效力
4、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指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设区的市与自治州
根据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法定权限内制定发布的适用于本地区的规范性文件。根据宪法
和有关组织法的规定,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不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
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和发布适用于本地区的地方性法规,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
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也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经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
会常委会批准后施行,并由省、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
5.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根据宪法、组织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
权根据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县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
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6、特别行政区的法律。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属于基本法律。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是根据宪法和特别行政区
基本法,在特别行政区内施行的法律
7、行政规章。一是部门规章,即国务院所属各部委、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
属机构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发布的规章。二是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行政法
规和本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的规章。这种规章称为地方政府规章,以区别于国务院
各部委制定的“部门规章”
8.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国际条约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就政治、经济、贸易、军事、法律、文化等方
面的问题确定其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我国签订或者加入的国际条约,具有与国内法一样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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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也是我国的法律渊源之一。国际惯例是在国际交往中逐渐形成的一些习惯做法和先例,通常是不
成文的,最初被某些国家长期反复使用,后来为各国所接受并承认其法律的效力,并成为国际法的主
要来源之一
4、简答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的区别
法律原则是指在一定的法律体系中作为法律规则的指导思想、基础或本源的、综合的、稳定的原
理和准则。法律原则是法律制度、法律规范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可以协调法律体系中规则之间的矛
盾,弥补法律规则的不足和局限。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虽然同为法律规范,但它们在内容明确性、适
用范围、适用方式和作用上存在区别,是两种不同的法律规范
(1)在内容上,法律规则的规定是明确具体的,着眼于主体行为及各种情况的共性。而法律原则的
要求比较笼统、模糊,法律原则并不直接告诉行为主体应当如何去实现或满足对行为设定的一些概括
性的要求或标准,故其在适用上,法官可以有较大的灵活性和裁量的空间
(2)在适用范围上,法律规则只适用于某一类型的行为,而法律原则是具有概括性的、通用的价值
准则,其适用范围比法律规则广泛
(3)在适用方式上,法律规则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应用于个案当中的,而法律原则的适用不
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应用于个案当中的,不同强度的原则,甚至冲突的原则都可能存在于一部
法律之中并得到适用
(4)在作用上,法律规则比法律原则强度大,没有规则,法律制度就缺乏硬度。法律原则作为法律
规则的本源和基础,可以协调法律体系中规则之间的矛盾,弥补法律规则的不足与局限,甚至可以直
接作为法官判决的法律依据
5、简述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的区别和联系
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由于违约行为、违法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担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法
律制裁是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对违法者(或违约者)依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惩罚措施
(1)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存在明显的区别主要在主体方面,法律关系的主体一般都应履行法律责任,
但非所有法律主体都必然要有法律制裁。法律责任可以通过责任主体自觉履行完成,而法律制裁则需
要由国家机关强制性追究。法律制裁一定是与强制性惩罚相关,而法律责任并不必然同强制性惩罚相

(2)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两者又有密切联系:一方面,法律责任是法律制裁的前提。不履行法律责
任是承担法律制裁的条件;有时候设定法律制裁是保障法律责任得以实现的手段和措施。另一方面,
法律制裁是法律责任实现的保障。两者在价值指向上具有同一性,都是对法律主体的约束,均是为法
律权利的实现而存在的
6、论述如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司法公信力【新增】
司法体制改革是指在宪法规定的司法体制基本框架内,国家司法机关和国家司法制度实现自我创
新、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司法体系和司法制度。一是坚持正确的政治方
向。二是坚持以宪法为根本遵循。三是坚持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根本尺度。四是坚持符合国情和遵循
规律相结合。五是坚持统筹兼顾。六是坚持依法有序推进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
代化的重要举措。其中,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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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是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主要有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
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尊重法院裁判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
职责保护机制等举措
二是优化司法职权配置。主要有: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统一刑罚执行
体制,探索实行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和审判权、检察权相分离,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
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等举措
三是推进严格公正司法。主要有: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实行办案质量个人负责制和
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等举措
四是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主要有;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
司法机制等举措
五是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主要有健全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的法律
制度。完善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司法监督等举措
六是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主要有: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
建立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制度等举措
7、简述法律论证的特点和正当性标准
法律论证是指在司法裁判过程中,通过提出一定的根据和理由,对法律规范的选择和判断结论的
正当性与合理性进行证立的过程。法律论证具有如下特点:
(1)法律论证往往发生在疑难案件中,发生在对前提的选择和正当性论证中
(2)法律论证无法回避价值判断问题。法律论证过程是一个价值判断过程,法律有各种价值,需要
通过法律论证实现法律的价值
(3)法律论证是各方参与诉讼活动的过程和结果。法律论证是各方参与的过程和结果,在论证中寻
求主体间的共识,因而法律论证不是任何一方的独断的论证过程
(4)法律论证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论证。法律论证要求论证者尊重既有的法律,运用一定的法律方法
进行
其标准是:
(1)内容融贯性。所谓融贯,是指法律体系本身的价值与事实、整体与部分、规则与原则、原理与
精神的系统性、连贯性和一致性,以及法律体系与外部社会之间的内外融贯。不仅是在寻求一种法律
意义上的合法性,而且是在追求一种广泛上的正当性,即社会认同,包括道德评价和利益平衡以及消
除事实与价值之间的差异,等等
(2)程序合理性。法律论证理论建立在对结论的非绝对性、非唯一性认知上,论证过程的合理、公
正决定着结论的正当性。国此,应建立相应的程序标准。谈判、调解、仲裁、听证会、论证会、法庭
辩论和审判等各种机制和程序,各有特定的程序规则。法律论证的程序必须是合理的,法律论证的过
程必须建立在程序合理性的基础之上
(3)逻辑有效性和依据的客观性。逻辑有效性是逻辑论证方法所追求的论证标准。逻辑学方法通常
是指三段论。司法的功能是适用法律,通过将法律规则运用到具体的案件中,然后得出判决。尽管评
价性判断的依据可能是多元的,但原则上仍必须是客观的,如法律规则、政策、公共道德准则、科学
依据、统计数据、行业惯例、地方习俗、民族习惯,等等
(4)结论可接受性。法律论证的命题要被人们接受,不仅要有法律依据,还应当是合理的,可以被
不同层系的人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