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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个税改革落地中低收入水平代理人税负大幅下降30页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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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7/20(发布于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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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天风非银】保险行业:个税改革落地,中低收入水平代理人税负大幅下降,有利于改善代理人留存 摘要 事件:随着财税 2018[164]号文发布,个税税改落地,中低收入水平的保险代理人个税税负大幅下降。以代理人每月收入1万为例,在税改后代理人年缴个税至少减少1.1万,代理人税后收入的提升,有助于改善留存、吸引增员。 新个税从税率和税前扣除两方面减轻中低水平收入代理人税负: 1)税率:税改后,保险代理人的计税方式与工资薪金一样,适用3%-45%超额累进税率,对于低收入水平的营销员群体,适用税率可以从原来的20%下降到3%或10%的低档税率。2)税前扣除:劳务报酬可以继续享受20%的费用扣除,此外,还可以和工资薪金享受一样6万元/年的费用扣除标准;同时,新个税法新增住房贷款利息、子女抚养、父母赡养等专项扣除。 但由于展业成本扣除比例由40%下降到25%,最高边际税率由40%提高到45%,因此税改后高收入代理人的税收负担将会加重。 经测算,在不考虑专项扣除的情况下,代理人每月收入为11万时,税改前后每年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基本一致,每月收入低于11万时,税改后代理人税负下降。以代理人每月收入1万为例,在税改前,年缴纳个税为11520元,税改后,代理人年缴纳个税仅为360元(未考虑专项扣除),如考虑赡养父母、房贷利息等税前扣除项,代理人可能无需缴纳个税,税负至少减少1.1万。 代理人收入是影响代理人留存和增员的重要因素。2018年受年金销售下滑的影响,代理人收入下降,预计带来代理人脱落加剧,同时增员吸引力下降,导致代理人规模同比增长放缓。个税税改落地,占代理人队伍比重较大的中低收入群体的税后收入得到有效改善,有利于提升代理人的留存动力及增员吸引力。 投资建议:个税改革后中低收入代理人税负大幅减轻,收入提升,有利于代理人、尤其是新人代理人留存及增员。代理人留存环境和增员环境改善,预计保险公司2019年代理人规模增长好于2018年,从而驱动新单保费增长。目前寿险股股价已充分反映对于利率下行、负债端负增长的悲观预期,处于历史估值底部,推荐新华保险、中国平安、中国太保,建议关注中国人寿。 风险提示:股市下跌导致业绩、估值双重承压;长期利率下行超预期;代理人规模增长情况不达预期。 1. 保险代理人纳税结构 代理人所需缴纳的税收包括: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及个人所得税。 增值税及附加税:月佣金收入(不含增值税)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9万元)的,需缴纳增值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 财税〔2016〕36号文、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和2016年第23号等文件规定:个人代理人以任何支付方式取得的佣金、奖励和劳务费等相关收入,应按提供经纪代理服务依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还应缴纳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如果个人代理(经纪)人取得的月销售额未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9万元)的,按规定免征增值税。 所缴纳增值税=[佣金收入÷(1+3%)]*3% 所缴纳城建税=增值税*7% 所缴纳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5% 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5号文件规定,个人保险代理人以其取得的佣金、奖励和劳务费等相关收入(不含增值税)减去地方税费附加及展业成本,按照规定计算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