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料专栏 > 经营 > 管理专题 > 法律法规 > 2018年法考-3小时搞定基础先修-刑法张宇琛-厚大法考

2018年法考-3小时搞定基础先修-刑法张宇琛-厚大法考

hengji8***
V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热门搜索
法考 刑法 厚大
资料大小:437KB(压缩后)
文档格式:WinRAR
资料语言:中文版/英文版/日文版
解压密码:m448
更新时间:2019/7/11(发布于广西)
阅读:1
类型:积分资料
积分:10分 (VIP无积分限制)
推荐:升级会员

   点此下载 ==>> 点击下载文档


文本描述
2018赛季厚大刑法先修-张宇琛篇厚大法考 2 D选项,对于飞机而言,安全门并非是飞机的关键部门,而丁打开安全门的行为既不能被评 价为“破坏”,也不足以致使飞机发生倾覆、毁坏的危险,所以丁不成立破坏交通工具罪。 因此,D选项是错误的。 【答案】C 时事热点:2015年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韩亚航空乘客擅自开舱门一案,公诉人 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擅自打开飞机应急舱门的犯罪嫌疑人朴某进行起诉, 这是我国首起乘客因为打开应急舱门而受到起诉的案例。 【2017-2-52】关于因果关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以杀人故意用铁棒将刘某打昏后,以为刘某已死亡,为隐藏尸体将刘某埋入雪沟,致其 被冻死。甲的前行为与刘某的死亡有因果关系 B.乙夜间驾车撞倒李某后逃逸,李某被随后驶过的多辆汽车辗轧,但不能查明是哪辆车造成 李某死亡。乙的行为与李某的死亡有因果关系 C.丙将海洛因送给13周岁的王某吸食,造成王某吸毒过量身亡。丙的行为与王某的死亡有 因果关系D.丁以杀害故意开车撞向周某,周某为避免被撞跳入河中,不幸溺亡。丁的行为 与周某的死亡有因果关系 【考点】因果关系 【解析】A选项,甲的行为属于事前故意,甲杀人之后毁尸灭迹的行为属于正常的介入因 素,不会中断前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因此,A选项是正确的。 B选项,李某在夜间的公路上被撞昏,导致被后车碾压,属于正常的介入因素,不会中断乙 的撞人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因此,B选项是正确的。 C选项,王某只有13周岁,没有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对丙给予的过量毒品予以吸食,不 属于异常的介入因素,所以不中断因果关系。因此,C选项是正确的。 D选项,虽然介入了周某自陷风险的行为,但每个人都有回避离自己最近的危险的本能,周 某情急之下的跳河行为并不属于异常的介入因素。因此,D选项是正确的。 【答案】ABCD 时事热点:2017年4月河南驻马店女子被撞后,遭2次碾压身亡 【2017-2-17】郑某冒充银行客服发送短信,称张某手机银行即将失效,需重新验证。张某 信以为真,按短信提示输入银行卡号、密码等信息后,又将收到的编号为135423的“验证 码”输入手机页面。后张某发现,其实是将135423元汇入了郑某账户。关于本案的分析,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郑某将张某作为工具加以利用,实现转移张某财产的目的,应以盗窃罪论处 B.郑某虚构事实,对张某实施欺骗并导致张某处分财产,应以诈骗罪论处 C.郑某骗取张某的银行卡号、密码等个人信息,应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论处 D.郑某利用电信网络,为实施诈骗而发布信息,应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论处 【考点】盗窃罪,诈骗罪 【解析】本案中,被害人张某误以为自己是在客服的指引之下,重新验证手机银行,并未产 生处分财物的意思,也没有处分财产的行为。所以郑某利用了张某不知情的行为,转移了张 某财产的占有,成立盗窃罪的间接正犯,而不成立诈骗罪。因此,A选项是正确的。 【答案】A 时事热点:电信诈骗O(∩_∩)O2018赛季厚大刑法先修-张宇琛篇厚大法考 3 2、对法条、司法解释深度依赖 【2017-2-5】甲冒充房主王某与乙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将王某的住房以220万元卖给 乙,乙首付 100万元给甲,待过户后再支付剩余的120万元。办理过户手续时,房管局工作人员识破 甲的骗局并报警。根据司法解释,关于甲的刑事责任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以合同诈骗罪220万元未遂论处,酌情从重处罚 B.以合同诈骗罪100万元既遂论处,合同诈骗120万元作为未遂情节加以考虑 C.以合同诈骗罪120万元未遂论处,合同诈骗100万元既遂的情节不再单独处罚 D.以合同诈骗罪100万元既遂与合同诈骗罪120万元未遂并罚 【考点】合同诈骗罪,犯罪既遂,犯罪未遂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解释》第六条“诈骗既有既遂,又有未遂,分别达到不同量刑幅度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 定处罚;达到同一量刑幅度的,以诈骗罪既遂处罚”因此,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 取部分数额的财物的,以已经取得的财物数额作为犯罪既遂予以认定,确定法定刑,尚未 取得的财物数额则作为未遂的情节在量刑时予以考察。因此,B选项是正确的。 【答案】B 201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诈骗既有既遂,又有未遂,分别达到不同量刑幅度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 达到同一量刑幅度的,以诈骗罪既遂处罚” 【2017-2-10】王某多次吸毒,某日下午在市区超市门口与同居女友沈某发生争吵。沈某欲 离开,王某将其按倒在地,用菜刀砍死。后查明:王某案发时因吸毒出现精神病性障碍,导 致辨认控制能力减弱。关于本案的刑罚裁量,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王某是偶犯,可酌情从轻处罚 B.王某刑事责任能力降低,可从轻处罚 C.王某在公众场合持刀行凶,社会影响恶劣,可从重处罚 D.王某与被害人存在特殊身份关系,可酌情从轻处罚 【考点】刑罚的裁量 【解析】A选项,“酌情从轻处罚”即表示非“法定从轻处罚”情节,而是“酌定从轻处罚” 情节。题目中并未交代王某有前科,也未表明王某是累犯,证明王某是偶犯,而偶犯确实是 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因此,A选项是正确的。 B选项,由于王某吸毒前是具有辨认和控制能力的,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基于自由 的行为而使自己陷入责任能力降低的状态,根据“原因自由行为”理论,王某该行为不属 于法定从轻处罚的情节。因此,B选项是错误的。 C选项,王某在公众场合持刀行凶,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确实属于酌定从重处 罚的情节。因此,C选项是正确的。 D选项,最高人民法院2010年2月8日发布《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 见》中规定,对于因恋爱、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犯罪,因劳动纠 纷、管理失当等原因引发、犯罪动机不属恶劣的犯罪,因被害方过错或者基于义愤引发的 或者具有防卫因素的突发性犯罪,应酌情从宽处罚。 所以,王某与被害人的同居女友的身份关系,作为从轻处罚的酌定情节予以考量,是符合宽2018赛季厚大刑法先修-张宇琛篇厚大法考 4 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的。因此,D选项是正确的。 【答案】B 2010年2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 对于因恋爱、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犯罪,因劳动纠纷、管理失当等 原因引发、犯罪动机不属恶劣的犯罪,因被害方过错或者基于义愤引发的或者具有防卫因素 的突发性犯罪,应酌情从宽处罚。 【2017-2-51】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关于利用互联网实施的犯罪行为,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 的() A.在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的,属于开设赌场 B.通过网络传播淫秽视频的,属于传播淫秽物品 C.在网络上传播电子盗版书的,属于复制发行他人文字作品 D.盗用他人网络账号、密码上网,造成他人电信资费损失的,属于盗窃他人财物 【考点】重点司法解释的掌握 【答案】ABCD A选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 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 站担任袋里,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B选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 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 播淫秽电子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制作、 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 C选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 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1条第3款规定:“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他人文字作品、 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行为,应当视为刑法第二百一十 七条规定的“复制发行。” D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解释》第8条规定:“盗用他人公共信息网络上网账号、密码上网,造成他人电信资费损 失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3、我喜新~却不厌旧 【2017-2-59】下列哪些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不考虑情节)() A.甲长期用高倍望远镜偷窥邻居的日常生活 B.乙将单位数据库中病人的姓名、血型、DNA等资料,卖给某生物制药公司 C.丙将捡到的几本通讯簿在网上卖给他人,通讯簿被他人用于电信诈骗犯罪 D.丁将收藏的多封50年代的信封(上有收件人姓名、单位或住址等信息)高价转让他人 【考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解析】A选项,“公民个人信息”,是指用电子设备或其他存储设备记录下来的,能够单独 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的信息。因此,A选 项是错误的。 B选项,乙的行为属于对公民个人信息的非法出售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因此, B选项是正确的。 C选项,虽然丙捡拾通讯簿的行为并不违法,但其后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出售的行为,侵犯了2018赛季厚大刑法先修-张宇琛篇厚大法考 5 公民的个人信息。因此,C选项是正确的。 D选项,50年代的信封,由于年代久远,其上所记载的当事人的信息不再与当事人的生活 密切相关,所以丁出售的行为难以侵犯到这些特定人的生活安宁。因此,D选项是错误的。 【答案】BC 2017年6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的解释》 【2017-2-1】关于刑事司法解释的时间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司法解释也是刑法的渊源,故其时间效力与《刑法》完全一样,适用从旧兼从轻原则 B.行为时无相关司法解释,新司法解释实施时正在审理的案件,应当依新司法解释办理 C.行为时有相关司法解释,新司法解释实施时正在审理的案件,仍须按旧司法解释办理 D.依行为时司法解释已审结的案件,若适用新司法解释有利于被告人的,应依新司法解释改 判 【考点】司法解释的时间效力 【答案】B 2001年12月7日《关于适用刑事司法解释时间效力问题的规定》 司法解释自发布或者规定之曰起施行,效力适用于法律的施行期间;对于司法解释实施前发 生的行为,行为时没有相关司法解释,司法解释施行后尚未处理或者正在处理的案件,依 照司法解释的规定办理;对于新的司法解释实施前发生的行为,行为时已有相关司法解释, 依照行为时的司法解释办理,但适用新的司法解释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利的,适用新的 司法解释;对于在司法解释施行前已办结的案件,按照当时的法律和司法解释,认定事实和 适用法律没有错误的,不再变动。 4、一道试题承载多个考点:综合 【2017-2-13】甲系外贸公司总经理,在公司会议上拍板:为物尽其用,将公司以来料加工 方式申报进口的原材料剩料在境内销售。该行为未经海关许可,应缴税款90万元,公司 亦未补缴。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虽未经海关许可,但外贸公司擅自销售原材料剩料的行为发生在我国境内,不属于走私行 为 B.外贸公司的销售行为有利于物尽其用,从利益衡量出发,应认定存在超法规的犯罪排除事 由 C.外贸公司采取隐瞒手段不进行纳税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 构成逃 税罪 D.如海关下达补缴通知后,外贸公司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接受行政处罚,则不再追 究外贸公司的刑事责任 【考点】走私罪,逃税罪 【解析】甲将公司以来料加工方式申报进口的原材料剩料在境内销售,属于变相走私的行为, 触犯了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行为其本质就是逃避关税的行为,本身也符合逃税罪 的犯罪构成,但如税务机关(海关)下达补缴通知后,外贸公司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 金,接受行政处罚,根据《刑法》的规定,不再追究外贸公司逃税罪的刑事责任,但是走 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责任仍然要追究,因此,B选项错误,C选项正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