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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植培训_近期金融、投资类争议解决典型案件分析_2017.11.9_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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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5/28(发布于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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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Confidential
03双方当事人可约定变更公证债权文书的强制执行效力
01 委托贷款合同裁判规则
02对超额抵押以及抵押登记中债权金额的理解
04以受益权回购作为增信措施的效力
05在股权代持协议中区分“代持”、“代购”
06违反“举牌”义务进行股票交易的民事责任
07以起诉方式解除合同时合同解除时间的确定
目录页
Confidential
01委托贷款合同裁判规则(1/6)
长富投资基金与中森华房地产等委托贷款合同纠纷案
2013年9月27日,长富基金与兴业银行武汉分行、中森华房地产公司、中森华投
资公司、郑巨云、陈少夏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委托贷款合同》,约定长
富基金委托兴业银行武汉分行向中森华房地产发放贷款6.3亿元
同日,兴业银行武汉分行与中森华房地产公司签订五份《抵押合同》,约定中
森华房地产公司以K1-K5五块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向兴业银行武汉分行提供抵押担

此外,中森华投资公司以其拥有的中森华房地产公司的49%股权为上述债务本息
提供担保。中森华投资公司、郑巨云、陈少夏为上述债务提供连带担保
Confidential
01委托贷款合同裁判规则(2/6)
长富投资基金与中森华房地产等委托贷款合同纠纷案
2013年12月12日,长富基金通过兴业银行武汉分行向中森华房地产公
司发放了第一期委托贷款4亿元
中森华房地产公司未办理K2、K3、K4地块及在建工程的抵押登记,兴
业银行武汉分行未发放第二期2.3亿元借款
其后,长富基金提起本案诉讼,要求:解除《委托贷款合同》,偿还
借款4亿元;中森华房地产公司按年息16%支付利息,按年息24%的标
准支付逾期利息,并支付违约金1.26亿元;中森华投资公司、郑巨云
、陈少夏承担质押担保责任及连带保证责任。。。。以上简介无排版格式,详细内容请下载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