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银行保险业务人员管理办法(2015 版)
分公司实施细则制定指南
目 录
言】2 【前 【修订说明】3
【制定原则】4
【推进安排】5
【条文详解】6
2 【前 言】 近期,根据分公司的反馈意见和与 IT 开发人员的沟通,总公司 银保部对 2015 版《银行保险业务人员管理办法》进行了最后的修订。 在分公司的反馈中,也发现部分机构对本版基本法学习的不够深入, 理解的不够透彻,提出的一些问题实际通过基本法内的参数设置即可 解决。此外,也有机构对个别内容还存在一些疑问。针对这一情况, 总公司银保部特别制作此指南,以协助分公司高效、科学的制定实施 细则,最大程度保持系统内的架构统一,为下一阶段银保队伍的顺利 转型提供制度层面的助力支持。
【修订说明】
最终版基本法(开发版)较之前分公司征询意见版(9.10)主要 修订内容(基本法全文中已用红色字体标出)如下:
一、 增加了见习客户/理财专员职级,通过建立最低维持标准, 单纯考核直销 FYC,以尽量增加新人留存,为新人提供更多机会,保 持队伍稳定,同时控制人力成本;
相关条目: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六条
二、 新人转正考核修改为前 3 个月内按月滚动考核,达成转正 指标次月即可转正,删除了提前转正的内容。
相关条目:第十八条
三、 保费折算中取消了“互动、团体保险折算后保费之和不超 过各职级维持考核标准 30%(含)的部分计入考核保费”规定。
相关条目:第二十一条
四、 监测考核指标中,增加了对“出单网点”考核的支持。 相关条目: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五、 删除了对营业组/理财营业组的管理职级考核,取消辅导津 贴,增加管理 FYC 提奖。
相关条目: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
六、 将管理人员月度提奖和年度提奖,修改为统一以所辖团队 FYC 为基数,月度奖按职级进行比例提取,年终奖按固定比例提取,不再需要设置产品的管理提奖系数,简化计算,也有利于提高管理者 积极性。
相关条目:第三十五条
七、 对本办法附件表格进行了修订
【制定原则】
一、按需选用,本办法在文字上将客户经理和理财经理管理办 法进行了整合,实际上是两套基本法(系统也是按照两套开发),分 公司可根据自身队伍情况选择执行其中一套或两套。
二、架构上尽量与总版基本法保持一致,即职级设定、考核内 容、绩效提奖、薪酬待遇类别等不改变,仅改变各项参数设置。未来 分公司上线的顺序依次为:
1、 架构与总版完全一致,自行配制各参数;
2、 架构与总版基本一致,减少部分考核、提奖等项目;
3、 架构与总版基本一致,增加部分考核、提奖等项目;
4、 架构与总版基本一致,发生职级变动,有增减项目;
5、 自行设计开发的基本法。
三、科学计算,因各机构区域差异较大,总公司在架构统一的 原则下,最大程度的开放了各项数据参数的设定权限,因此,各机构 务必进行严谨的测算,使得考核、薪酬等既有一定的激励性和竞争力, 也要合理覆盖人力成本 【推进安排】
本版基本法在开发时即充分考虑了基层的适用性和灵活性,以及 未来使用的方便性(支持系统计算佣金、发放薪酬、支持保单佣金查 询及考核保费折算查询)和持续性(通过参数变更可适用大部分市场 环境变化),因此在基础架构确立上较为复杂。总公司银保部已和 IT 部开发人员进行了充分沟通,基本法定稿后即进入开发流程,从需求 分析、机构开发、测试到正式线上应用需要一个较长周期(约 3-4 个 月左右)。
对于准备在 2015 年初即实施新基本法的分公司,建议根据总版 基本法制定实施细则后,先在线下推进,待总版上线运行稳定后,再 转移上线,以避免上线初期系统不稳定或不完善,对开门红业务冲刺 造成影响。
注:请各分公司上报实施细则时附对照表,注明与总版基本法不 一致的地方,以提高上线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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