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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湖地产物业公司代养护花木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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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3/4(发布于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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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代养花木管理规定
目的
向业主提供规范的代养护花木服务,确保服务质量
适用范围
物业管理公司所有对外代养护花木服务工作
管理内容
代养护花木根据其价值分为贵重花木养护和一般花木养护:价值100元以上(包括100元)的花木定为贵重花木;价值100元以下的花木定为一般花木
代养护花木根据其养护方式不同,分为上门养护和托管养护
——上门养护
a)上门养护包括分次养护和包月养护
b)业主要求上门代养花木的,可向物业公司申请(电话或来人均可)由物业公司人员填写《花木派工单》再通知绿化人员凭服务单上门服务
c)分次养护按次结帐, 包月养护每月底最后一次服务后结帐
——托管养护
业主如要外出需将花木送到公司绿化点进行托管养护的,需提前到物业公司办理《花木托管养护登记》。绿化人员应将花木搬移到托管地点,挂上《花木托管卡》明确标识
业主申请上门包月养护或托管养护后,绿化人员应上门对其花木长势进行判定,并在《业主花木养护记录表》上作记录,对其已有病虫害的花木应向业主说明情况并采取措施尽可能挽救,如挽救无效,则业主不支付费用(搬运费除外)
对于因养护前长势不良的花木,已采取了挽救措施仍不能救活的,物业公司不承担责任;对于养护前长势良好的花木,因养护不当造成死亡者,物业公司对于一般花木承担花木价值100%的赔偿,贵重花木承担花木价值50%的赔偿
任何绿化人员均不得私接住户的花木养护委托,若有私接养护花木者,出现问题物业公司对其概不负责
收费标准(根据花盆大小、花木贵重与否收费)
——上门养护(包括施肥、打药、松土、除草、剪枝和冲洗叶片等)
a)分次养护:
一般花木 5元/盆·次
贵重花木 8元/盆·次
b)包月养护:每月根据其养护花木长势确定上门次数,但至少不能低于两次,养护内容包括浇水、施肥、防病虫害(打药)、提供养护咨询
一般花木 8元/盆·月
贵重花木 15元/盆·月
如为花台:则10株以下(含10株)40元/月;10株以上60元/月
——托管养护
一般花木0.8元/盆·天
贵重花木1.0元/盆·天
搬运费:
电梯楼和其他底层业主1.2元/盆
2层以上非电梯楼2.0元/盆
——服务工时费:12元/小时/人
服务内容包括上门栽种树木花草,零星特约服务.
——花木代购费:按花木的进价增加30%的管理费(含搬运费)
——花木租赁费:租室内观赏植物300元/月·盆 10元/天·盆
——购花泥(营养土):1元/斤
相关记录
《花木托管登记表》
《业主花木养护记录表》
《花木派工单》
相关附录
5.1《花木托管卡》
编写:丁德章审批:郝红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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