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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东方华庭客户接待制度DOC

东方美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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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大小:7KB(压缩后)
文档格式:DOC
资料语言:中文版/英文版/日文版
解压密码:m448
更新时间:2019/1/22(发布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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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东方华庭销售现场客户接待制度
销售员按签到时间先后,由外到里坐在柜台内,轮候接待客户,即将被轮到的销售员须站在门口等候客户,不得坐在柜台内。如轮到的销售员因正在接待其他客户、接电话或其他公务离开前台,则跳过,以后再补。若轮到的销售员因私事不在现场(如去洗手间、临时外出等)自动跳过,算已接待一个客户名额,不再另行补回
销售员在接待完客户后需于签到表上签字确认,并按顺序轮流接听电话
销售员不按顺序接待客户,遭其他销售员书面投诉,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书面批评,罚款100元;第三次以后每次罚款200元,写出书面检查
销售主管负责监督调整销售员轮流接待秩序,并保证每个客户能及时得到销售员的主动接待
每个销售员均须按签到顺序接待客户,不得抢客户。若销售员正在接待客户,登记过的老客户来访则由排在最后的销售员接待,不视为接待名额
销售员在接待第一次见面的客户必须委婉的询问客户以下两个问题:a.询问客户是否来过?b.是哪一位销售员接待过?
销售员不得挑选客户,不得令客户受冷遇,不论客户的外表、来访动机如何,销售员都要全力接待
销售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正在接待的客户,而转接其他客户(客人多的时候,只能兼顾)。若因服务态度问题遭客户书面投诉,立即辞退
销售员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在客户面前发生争执,也不得在成交后因销售员之间发生争执而向客户查核当时成交或登记情况。一经发生,将视情节轻重处罚,第一次给予肇事方罚款500元,并给予书面警告;第二次立即开除
因服务态度以外的原因遭客户投诉,销售主管查实后给予该销售员书面警告,并罚款100元。累计三次经项目经理同意该销售员下岗
销售员在接待其他同事的客户时不得主动递送名片,除非得到该销售员的同意。若客户主动要求,事后须及时知会原销售员
每个销售员都有义务帮助其他销售员促成交易,在某销售员不在或繁忙的情况下,其他销售员必须协助接待
销售员接待客户完毕,须把客户送出销售部,不得于客户背后谈论、辱骂或取笑客户
每个销售员都有义务做电话咨询,并鼓励客户来访销售部,除非客户到销售部后主动提出找某销售员,否则仍然以轮流到的销售员作为客户接待及登记人
销售员原则上不得预留房号,以先付定金者为准,有特殊情况可请示现场销售主管
销售员收取定金之前必须先确定该房确为空号,如有成交,应立即通知主管,主管应即时其他销售现场取得联系,避免卖重
本规定自二○○一年十月一日起执行
深圳市智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昆山办
二○○一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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