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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东方华庭客户登记制度DOC

山东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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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供者
资料大小:7KB(压缩后)
文档格式:DOC
资料语言:中文版/英文版/日文版
解压密码:m448
更新时间:2019/1/19(发布于山东)
阅读:1
类型:积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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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客户登记规定
销售员必须请自己接待过的客户于《客户来访登记表》或汇总表上留名,并在两张表上留下同一记录,由销售主管审核存档,并将资料分析处理并输入电脑
电话咨询的客户原则上不做客户登记,如登记应特别注明
销售员必须认真跟进自己的客户并做好记录,不得因跟进工作不足而造成客户流失;假如超过15天无任何跟踪记录或成交记录,不再视为第一位登记人的客户
客户登记有冲突,以先登记者为准。客户登记必须是以客户姓名、联系电话为确认依据,否则无效
如前后两次客户登记确定为夫妻、父子、母子等直系亲属关系,第一次全名登记视为有效登记
老客户介绍新客户,原销售员在的情况下,由原销售员接待;若原销售员不在,则视为新客户,由轮到的销售员接待
销售员不得涂改客户登记原始记录或跟踪记录等,一经发现,视为作弊行为,第一次给予通报批评,成交房号充公;第二次立即开除
如销售员介绍团体客户来购房,可将该销售员视为第一接待人,销售员应将客户及时引见主管,但分配方案听从公司安排
如出现以上各条以外的特殊情况,客户的归属及现场出现争议,由主管负责处理
本规定自二○○一年十月一日起执行
深圳市智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昆山办
二○○一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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