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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桂园珊瑚宫殿项目合作合同PDF

珊瑚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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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语言:中文版/英文版/日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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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8/10/12(发布于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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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1 / 8 碧桂园·珊瑚宫殿项目合作合同 甲方: 海南陵水碧桂园润达投资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海南省陵水县英州镇赤岭风景区珊瑚宫殿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代表人: 为了共同开辟甲方房产在 全国 的销售市场,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推荐客户购买 碧桂园 珊瑚宫殿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商品房的有关事宜,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双方共 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内容及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为位于 海南省陵水县 的“ 碧桂园珊瑚宫殿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提供 居间代理服务,并促成甲方与乙方招揽的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附件、附录等相关合同 文件(下统称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实现甲方售出商品房的目的。乙方为本项目的居间代理合作 方之一,甲方有权同时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居间代理或者销售代理服务 第二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合作期限至2014年12月31日,从合同生效之日起算 第三条推介流程及佣金方案 甲乙双方确认:推介流程及计佣方式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1、乙方成功促成销售一宗商品房的确认 1.1 乙方使用甲方分配给乙方的账户登陆甲方渠道登记系统(网址: http://fx.bgy )录入客 户信息,系统即时识别乙方录入的客户是否为首次来访客户(释义见第十四条,下同),如是,乙方则 2 / 8 录入客户信息 1.2 在乙方成功录入客户信息后,乙方必须推介其客户参加甲方组织的财富考察团参观甲方项 目,或自行组织客户参观甲方项目,无论采取前述何种方式,乙方均需提前24小时向甲方预约, 预约方式为:乙方填写《碧桂园·珊瑚宫殿项目客户到访明细报备表》,将客户的出发日期、具体 行程以及客户和客户日后购房时的联名购房人姓名、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以电子版形式发至甲方 对接人确认,乙方须按前述《碧桂园·珊瑚宫殿项目客户到访明细报备表》中确认的时间组织客户 前往项目参观。否则,该批客户不视为乙方推介的客户 乙方可自行决定是否安排工作人员陪同客户到甲方项目参观,若乙方决定安排的,其乙方陪同 人员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除前述《碧桂园·珊瑚宫殿项目客户到访明细报备表》中所载客户外,乙方不得在甲方销售现 场对其他客户进行销售活动 1.3 按照上述条款确认为乙方推介的客户,若客户在录入渠道登记系统之日起 30日内签署 “碧桂园·珊瑚宫殿”项目所推商品房《认购书》,且客户随后按照《认购书》约定时间签署《商 品房买卖合同》的(甲方同意延期签约的除外),均视为乙方成功促成销售一宗商品房 若客户在录入渠道系统之日起30日内未成功认购“碧桂园·珊瑚宫殿”项目所推商品房的, 在录入渠道系统之日起30天后至委托期限届满或本合同提前终止前,甲、乙双方均可跟进该客户 促成销售,但乙方只可按照上述1.2条组织客户前往项目参观,如客户在《碧桂园·珊瑚宫殿项目 客户到访明细报备表》中确认的时间前往项目参观且在参观之日起3天内签署 “碧桂园·珊瑚宫 殿”项目所推商品房《认购书》,且客户随后按照《认购书》约定时间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的 (甲方同意延期签约的除外), 仍视为乙方成功促成销售一宗商品房 除上述约定以外的任何情况下,客户成功认购“碧桂园·珊瑚宫殿”项目所推商品房的,均不 视为乙方成功销售的商品房 2、佣金方案 2.1乙方按照本条第1款约定成功促成甲方销售商品房的代理佣金计算方式为: 按照自然月计算,当月销售佣金=实际销售金额 ╳ 销售佣金费率 销售金额按照当月符合本条第1款认定的乙方成功促进甲方销售的商品房总房款加总确定,并 随之确定该月佣金费率 2.2佣金费率 乙方当月销售金额<500万的,佣金费率为4.5%; 乙方当月销售金额≥500万且<2000万的,佣金费率为5%; 3 / 8 乙方当月销售金额≥2000万且<5000万的,佣金费率为5.5%; 乙方当月销售金额≥5000万的,佣金费率为6% 3、在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房地产居间活动期间,若出现乙方推介的客户置换房屋情况的, 则此 部分房屋在发生上述行为的当月按照客户购买置换前房屋的月份的佣金费率及置换后的单位合同 总价对佣金进行多退少补。如因房屋置换导致置换前该月销售金额发生变动并进而引起佣金费率变 动的,将按变动后的佣金费率对之前佣金进行多退少补 4、在双方最终结清款项前,若非因甲方原因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的,则甲方无须支 付对应的佣金给乙方,如甲方已支付佣金的,则甲方可在上述行为发生的当月从须发放的佣金中扣 除;若因甲方原因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的,则甲方仍须支付佣金给乙方。如因合同解除导 致解除前该月销售金额发生变动并进而引起佣金费率变动的,将按变动后的佣金费率对之前佣金进 行多退少补 第四条佣金支付条件 乙方推介的客户已成功认购并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根据付款方式不同,佣金支付条件 不同,具体如下: ⑴按揭付款条件:客户已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支付首期房价款,且银行已发放按揭款项; ⑵自付付款条件:客户已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支付30%楼款; 第五条佣金结算方式 佣金按月结算,甲方在次月3日前将乙方当月促成的商品房单位明细提供给乙方确认。乙方须 在3日内将签章确认的单位明细交回给甲方 上述佣金均为税前佣金,甲方须在收到单位明细之日起9日内将当月佣金数额(包括根据第三 条第2款计算的待发佣金数额以及当月符合第四条支付条件应付佣金数额)提供给乙方,乙方须3 日内开具合法等额有效的中介服务发票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发票之日起3日内将前述应付佣金 划转至乙方账号 乙方账号信息如下: 公司全称: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第六条乙方销售服务支持 4 / 8 1、乙方须在其销售中心或门店及时摆设和更新甲方项目的相关展架和产品宣传等相关资料 2、乙方与甲方保持密切的沟通,根据市场变化情况配合甲方对该项目营销策划等工作进行及 时调整 3、协助甲方制定项目的营销推广策略 第七条销售房源和价格 1、销售房源由甲方指定提供(指定货量根据销售情况的变化进行调整),并定期以书面形式向 乙方提供房源统计。乙方可通过查询由甲方提供的推介系统了解房源信息后向客户推荐意向单位, 客户如有意向单位,需先对意向单位与甲方进行确认,具体认购流程操作由甲方与客户确认,乙方 提供协助 2、乙方销售价格和甲方现场销售报价相同,以甲方提供的销售价目表、付款方式、折扣为准, 该价格表经甲方签字并盖章方为有效认可。如甲方对价格进行调整,则甲方需以书面形式随时通知 乙方 第八条费用划分 不管乙方是否促成其招揽的客户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达到甲方售出商品房的目的, 乙方进行居间活动所支付的所有居间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推广费用、宣传物料印刷费用、渠道拓展 费用、乙方推介的客户及乙方陪同人员参观项目的旅费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仅按本合同约 定向乙方支付佣金 第九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保证该项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若客户购买房产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 产权不清,所发生的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对乙方人员进行该项目必要的专业培训,甲方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日常业务工作的协 调和联系 3、居间合作期内,甲方向乙方提供该项目宣传片及包括宣传单页设计稿及《认购书》、《商品 房买卖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 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相关项目资料复印件 4、甲方协助乙方完成购房团在甲方项目参观、选购和签约等各项接待程序,并保证现场的接 待质量。 。。。以上简介无排版格式,详细内容请下载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