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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应支付工伤待遇检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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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 检查表
资料大小:53KB(压缩后)
文档格式:DOC
资料语言:中文版/英文版/日文版
解压密码:m448
更新时间:2018/9/18(发布于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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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应由公司支付的工伤待遇检查表
工伤待遇
说明
备注
工伤职工的工资福利和陪护费
1、职工因工伤或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3、职工因公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

基本医疗保险费和社会保险费
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职工因工伤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且保留与公司劳动关系的的,由公司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五级、六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
1、职工因工伤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保留与公司劳动关系的,由公司安排适当工作

2、难以安排工作的,由公司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公司补足差额)

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享受伤残津贴的,按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职工因工伤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公司依法破产解散的,或者公司依据《劳动法》第25条第2、3、4项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公司按本省、自治区、自辖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职工因工伤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公司按本省、自治区、自辖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旧伤复发待遇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职工享受停工留薪期的工资福利保险和陪护费

特别提示:公司没有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除上述各项费用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各项费用均由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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