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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进一步开放金融市场_开拓资本市场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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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中国进一步开放
金融市场——
开拓资本市场
发展空间
概要
中国财政部副部长朱光耀于2017年11月10日的新闻发布会
上宣布,中国将放宽金融业的外资投资比例限制。届时,
外国投资者可依照中国政府所明示的时间表加大对中国金
融机构的持股比例

我们认为,中国政府的这一举措彰显中国在进一步开放金
融服务行业方面的决心和信心。对于外国投资者来说,机
会和挑战将并存。具体实施这些变化将需要一个时间过程,
但毫无疑问,它将对整个金融行业产生重大影响,并在未
来得以体现。我们期待具体实施细则的尽快出台

外资所有权比例的提高将有利于市场竞争,并为打造一个
更加稳健、透明的金融服务体系提供有力保障。此外,它
还将为人民币国际化、中国债券和资本市场的发展以及未
来资本项目的开放提供坚实基础

我们预计,诸多外国金融机构将考虑在不远的将来加大对
中国银行领域的投资。不过,鉴于获取一家大型银行控制
权的投资成本巨大,我们预计,未来中国银行业出现的股
权收购活动将更多针对规模较小的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
业银行。除了正常的财务尽职调查和法律尽职调查以外,
我们认为,针对银行业务模式的商业尽职调查亦十分关键

我们还预计,一些证券合资公司的外国股东亦希望藉此加
大其在合资公司的股权比例。基金管理公司和不良资产管
理公司也可能凭借良好的增长前景而吸引外国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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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永观点
2017年11月10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中美元首北
京会晤经济成果相关情况吹风会。财政部副部长朱光耀就
中美元首会晤在经济领域取得的主要成果作了介绍

为落实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进一步扩大
对外开放的相关部署,中国决定放宽外国投资者投资金融
业的投资比例

例限制将放宽至51%,实施三年后,投资比例不受限

宽至51%,实施五年后,投资比例不受限制
我们认为,这是近年来中国金融领域的重大突破,表明中
国政府决定向外国投资者大幅度开放金融市场,并允许其
在规定的时间表内控股中资金融机构。中国在2001年加
入WTO之后,逐步放宽了对外资金融机构在设立形式、
地域和业务范围方面的限制。根据中国银监会、证监会和
保监会发布的数据,截至2016年底,外资银行在我国27
个省份的70个城市设立营业机构,外资银行资产占全国
银行类金融机构总资产的1.3%;在华合资证券公司占证
券公司总数的10%;外资财险公司和合资寿险公司数占比
接近三分之一。与此同时,中资金融机构积极推进国际化
战略,在国内引进外资战略投资者的同时,通过海外并购,
入股和建立新网点等方式积极“走出去”。随着网点遍布
全球,他们还通过多种业务方式与全球越来越多的银行进
行金融服务对接。银监会官方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
共有22家中资银行在海外63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1,353
家分支机构

外国投资者持有更多股权并取得更多决策权,他们将对产
品创新、市场开拓、业务模式和管理技能等方面的重大决
策产生更大影响。随着中国中产阶级群体的不断增长及老
龄化趋势的形成,放开市场准入条件将为外国投资者在财
富管理、私人银行业务及养老产业等领域带来重大契机

此外,进一步开放金融领域还有助于中国金融业更加稳健
发展,且更具竞争力

市场竞争的加剧将促使中国金融机构寻求以更加有效的方
式将资金投放到回报更佳的领域,并有机会借鉴外国投资
者所拥有的科技知识、法律框架及专业技能。具备竞争优
势的外国金融机构可以从这些市场契机中找到发展方向,
并选择适合自身的发展道路。在这一过程中,一些机构会
着力打造其零售业务并扩大运营网络,而其他机构则会专
注于特定领域的利基市场业务

2中国进一步开放金融市场——开拓资本市场发展空间
放宽金融机构的外资所有权限制是金融服务业开放的重要
一步,外国投资者可通过收购或增加其现有持股比例取得
其对特定金融机构的控股权,但这并非一个一蹴而就的过
程。以下观察和初步想法或许值得考虑:
1. 虽然放宽外资投资比例限制的决定已经宣布,但一些问
题尚有待说明,如明确的放宽生效日期以及实施方式。但
相信这些信息不久就会公布

2. 各具体行业放宽限制时间不同:
I.银行和资产管理公司
这些公司目前的外资持股比例上限(外资单一持股比
例:20%,合计持股比例:25%)将被取消。针对外国
股东的股权投资比例规定将与本地股东相同。预计针
对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的限制正式放
宽后,外国投资者将能够通过收购股权或增加现有持
股取得控股权。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
份制银行(二类银行)以及某些城市商业银行和
农村商业银行(三类银行和四类银行)已于香港
上市。而根据香港上市规则,如要通过收购股权
或增持来持有这些银行30%或以上的股权比例,银
行必须对所有现有股东发出公开邀约,这意味着
较高的投资成本。但外国投资者则可藉此实施其
进入中国内地市场或扩展中国内地业务的战略举
措;
城市或地区当地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考
虑到各城市/地区在市场成熟度、文化、风险特征
和市场潜力方面的差异,我们认为除了正常的财
务和法律尽职调查,对这些银行商业模式的商业
尽职调查也将至关重要;
术提供银行业务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一直在与
中国内地的商业银行进行激烈竞争,并正在颠覆
传统银行业。因此,传统商业银行亟需进行深入
转型,以应对竞争,驾驭颠覆因素,这可能意味
着在未来几年需不断在技术方面进行大量投入

购活动,但已在中国开展业务的外资银行会完善
其策略,可能会在未来进行投资,并在战略性区
域扩大业务范围

随着中国放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外资所有权比例限
制,预计外国投资者将大举进入不良资产市场,参与
竞争,这一领域的市场效率将得到改善。II.证券公司、期货交易机构和基金/资产管理公司
限制正式放宽后,外国投资者能够将其在此类金融机
构的持股比例增至51%(当前上限为49%,可在更紧密
经贸关系(CEPA)的安排下提升至51%);限制放宽三
年后,外国投资者可将其持股比例增至100%。换言之,
此类金融机构的外资限制将在三年后完全取消

中国内地的此类金融机构面临与商业银行类似的挑战

我们认为,一些已持有大陆证券公司股权的外国金融
机构在限制放宽后不久便会寻求增持

我们认为,证券行业的开放将有利于中国资本市场的
发展。限制放开后,外资的竞争将有助于经纪业务、
投资银行业务及其他证券服务的改善,同时吸引更多
的全球资本投资中国A股市场。我们预计,中国的资本
市场和证券行业将在中期内进入增长的新时代

III.保险公司
限制正式放宽后,外国投资者能够将其在寿险公司的
持股比例增至51%,而五年后限制将完全取消。寿险业
务是最后一个存在投资比例限制的业务,保险行业将
在五年后对外国投资者彻底放开

保险行业格局暂时可能不会受到直接影响,因为大多
数大型保险公司已经在中国开展业务。在三到五年的
较长期间内,某些外国公司可能会寻求增加其在合营
保险公司中的持股比例,或收购合营企业合作伙伴的
股份。部分大型外国保险公司可能也会考虑投资领先
的资产管理公司,以提升其投资能力,增加投资回报

此外,大型再保险公司可能会在长期内通过投资、合
作、结盟甚至收购来扩展其在中国的业务

结论
对于外国投资者而言,中国进一步开放金融行业的举措既
为其带来机遇,同时又提出挑战。外资机构针对中国金融
机构的投资涉及投资目标的选择、正确的时机以及应采取
的正确方法,而这一切需要深入考虑尽职调查结果、投资
策略、牌照申请/注册成立和专项审计等因素,因为每一
项因素都会在不同的方面影响交易。因此,在中国开放金
融领域的进程中,外国投资者只有在所有相关方面做好充
分准备才能够取得最大的成功

中国进一步开放金融市场——开拓资本市场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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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永大中华区金融服务部银行及资本市场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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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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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舜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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