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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康宁少儿产品组合宣导课件32页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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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7/9/15(发布于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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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保险的意义,只是今日作明日的准备,生时作死时的准备,父母作儿女的准备,儿女幼小时作儿女长大时的准备,如此而已。今天预备明天,这是真稳健;生时预备死时,这是真旷达;父母预备儿女,这是真慈爱;能做到这三步,才能算作现代人。 ——胡适 一份康宁少儿,体现父母的真慈爱! 主要内容 响应国家号召 执行监管规定 满足市场需求3开发背景 少儿市场空间巨大 根据中国卫计委数据,我国 0-14 岁儿童约 2.3 亿,占全国总人口的16.6%,但随着 2015年 10 月全面二胎政策落地,新生儿数量将在未来几年呈递增态势,根据国家卫计委预测,未来每年将新增新生儿约 300~400 万人,按此预计到 2024年儿童人口有望达到 2.65 亿,少儿市场空间巨大 我国迎来第四次婴儿潮 数据来源:互联网,下同 由于食物、环境等因素的影响我国儿童患病率高企,2015年儿科门急诊人数达 5.4 亿人次,占全部门急诊人数的 9.6%。根据 年卫生部第五次中国卫生调查研究报告显示,0-4 岁儿童的两周患病率高达 10.6%,5-14 岁的儿童两周患病率达到 5.3%。且近20年来,小儿患恶性肿瘤者急剧上升,专家对20年来儿童患恶性肿瘤发病率分析表明,白血病、脑和神经系统肿瘤、淋巴瘤占比前三分别为35.8%,17.9%,11.3%,同时淋巴性细胞白血病以每年增加1.68%速度呈上升趋势 儿童健康问题日趋严重 习近平主席指出,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祖国的未来属于下一代。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我们用一款产品来体现对下一代的关爱,专业解决下一代的保障,为中国梦保驾护航! 根据保监会2016 年76号文,现有个险渠道“康宁宝贝”产品组合须于今年4 月1 日前停售。执行监管规定的同时,我们开发一款产品完善国寿少儿险种产品线,应对同业的产品竞争! 环境、食品我们无法把控,但孩子的成长过程我们必须呵护,为孩子投保一份保险,是一份关爱,也是一份责任!我们用一款产品给“爱” 一个平台,满足天下父母心! 3-具体条款 1-组合计划一览 2-新旧款比较 产品条款 附加险(可选) 附加险(可选) 主险 主险 与原康宁宝贝比较 国寿康宁少儿年金保险 出生28天至17周岁以下 生效日—30周岁 3/5/10年 自被保险人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二十九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5%给付教育保险金 1-教育保险金 国寿康宁少儿年金保险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三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创业保险金 2-创业保险金 国寿康宁少儿年金保险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1.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 2.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3-身故保险金 国寿康宁少儿年金保险 国寿康宁少儿疾病保险 出生28天至17周岁以下 生效日—30周岁 3/5/10年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合同所指的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照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合同所指的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疾病保险金。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一百八十日的限制 1-疾病保险金 国寿康宁少儿疾病保险 。。。。。。以上简介无排版格式,详细内容请下载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