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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鑫悦一生上市背景产品亮点简介管理层版61页

鑫悦通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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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7/9/1(发布于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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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保监发【2016】22号文《关于规范中短存续期人身保险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 保监寿险【2016】199号文《中国保监会关于强化人身保险产品监管工作的通知》 保监发【2016】76号文《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人身保险精算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


保监会日前下发了134号文,对于人身险产品开发设计行为出台了新的规定。特别是其中两全和年金类产品首次生存金给付必须五年以后;以及万能险不能为附加险的规定

今年4月面临:
教育险 养老险 理财险 我们不知道卖什么?
响应行业号召 资金安全 稳健理财 最大限度让利客户
推出监管新政下业内改革第一险
2017-08-15
传承返保费
更多返还
终身领取
享受分红
享有双账
灵活追加
每年领取年金 活多久,领多久
每年享受分红 最久可享受至105岁
每年固定返还100%保额 返保费前后领取都不变
年金、关爱金、红利金均进万能账户,享受万能结算高收益
返保费还收益,返保费以后 保证至少领取得二十年
万能账户可追加,双账户共同增值,拥有上不封顶的预期收益

五年以内免费追 追多少,省多少
追得越多,省得越多 省到免费
注:账户追加每笔按2%扣费,账户满5年一次性退还

鑫悦一生
投保年龄:
保险期间:终身
交费期间:10年
祝福金领取年龄: 55、60、65、70、75、80、85(7种)
国寿鑫悦一生年金保险(分红型)
第五条 保险责任 一、年金 自本合同生效年满一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年金

产品条款解读
每年领取基本保额的100%
国寿鑫悦一生年金保险(分红型)
2017-08-15
第五条 保险责任 二、关爱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约定的关爱金领取日,本公司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关爱金

产品条款解读
55、60、65、70、75、80、85等关爱金领取年龄点(7种)
给付100%的所交保费
产品条款解读
国寿鑫悦一生年金保险(分红型)
2017-08-15
第五条 保险责任 三、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关爱金领取日前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1.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 2.本合同现金价值。 被保险人于关爱金领取日起二十个保单年度内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1.本合同关爱金领取日起二十个保单年度内应给付的年金总额与本合同关爱金领取日起已给付年金金额两者的差额; 2.本合同现金价值。 被保险人于关爱金领取日起二十个保单年度届满后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产品条款解读
55周岁返保费
30周岁投保
身故退还所交保费与现价较大者
75周岁
20年年金减去已给付与现价较大者
不承担身故责任
产品条款解读
国寿鑫悦一生年金保险(分红型)
2017-08-15
第六条 责任免除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或者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最后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产品条款解读
鑫悦一生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产品条款解读
国寿鑫悦一生年金保险(分红型)
2017-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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