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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 03-2009 铁路客运专线技术管理办法(试行)(200~250kmh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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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铁道部文件
铁科技〔2009〕116号
关于印发《铁路客运专线技术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铁路局,各专业运输公司,各客运专线公司(筹备组):
现印发《铁路客运专线技术管理办法(试行)》(200~250km/h部分),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技术规章编号为:TG/03-2009。铁道部前发《客运专线调度集中控制车站行车工作暂行办法》(铁运〔2009〕37号)同时废止

各有关单位应根据本办法修改、补充相应规章制度,并将执行中的有关情况及时反馈铁道部科技司、运输局

二○○九年九月五日
TG/03-2009
铁路客运专线技术管理办法(试行)
(200~250km/h部分)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铁路客运专线的技术管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运输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技术管理规程》(以下简称《技规》),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对铁路200~250km/h客运专线的技术设备、行车组织和车载信号显示进行了规定。本办法是《技规》的重要补充,未规定的事宜按《技规》等有关规定执行

铁路客运专线的技术规章由铁道部和铁路局两级统一制定、发布。铁道部制定客运专线基本技术规章和专业技术规章,铁路局根据铁道部发布的技术规章,结合管内各客运专线具体条件,制订客运专线行车组织细则,并细化相应专业技术规章

第二章技术设备
第一节基本要求
客运专线各种设备、设施应满足运行200~250km/h旅客列车的要求。兼顾货运的,应满足120km/h货物列车安全运行的条件;兼顾双层集装箱运输的,还应满足运行双层集装箱列车的要求

根据运输要求,采用《技规》附图1规定的不同建筑限界。纯旅客运输的线路采用客运专线铁路建筑限界,兼顾货运的线路采用160km/h<V≤200km/h客货共线铁路建筑限界,兼顾双层集装箱运输的线路采用客货共线铁路双层集装箱运输建筑限界

区间及站内两相邻线路的线间距应符合以下规定:
1.直线地段
表1 客运专线线间距
序号
名称
线间设施
线间最小距离(mm)区间正线、站内正线
200km/h
-
4400
200km/h<V≤250km/h
-
4600正线与相邻到发线

5000
声屏障
5940+结构宽
接触网支柱
有砟轨道:5600+结构宽
无砟轨道:5500+结构宽
雨棚柱
4590+结构宽到发线间或到发线与其他线

5000
接触网支柱
5000+结构宽
雨棚柱
4300+结构宽正线与其他线

5000
进出枢纽或大型车站两端的加减速地段的线间距根据列车运行速度确定

2.曲线地段
区间及站内线路的曲线地段的中心线间水平距离,按曲线半径大小,根据《技规》附图1规定的曲线加宽公式计算确定

线路应全封闭、全立交,线路两侧按标准进行栅栏封闭,对铁路技术作业的专用通道和处所,须设置“非铁路作业人员禁止进入”的警示标志

道路与铁路并行、且等于或高于铁路的地段,应在靠近铁路一侧设置防护设施;下穿铁路桥梁、涵洞且通行机动车辆的道路,当桥梁、涵洞净高小于5.0m时,应设置限高防护架和车辆通过限高标志;上跨铁路线的立交桥应安装防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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