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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泰革基布公司内部职称评定管理制度DOC_3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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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北京富泰革基布股份有限公司(通知)
控股公司发[2011]6号
关于发布控股公司内部职称评定管理办法的
通知
各部、室、系统、工厂:
为了促进各系统员工专业技术能力的提高,肯定系统内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稳定公司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立良性的专业技术人员激励机制,特制订控股公司内部职称评定管理办法。
此管理办法适用于人资(行政)管理系统、财务系统、设备系统和研发系统。
此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见附件,此方案于2011年2月份开始执行。
具体相关问题以控股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解释为准。
特此通知。
控股公司内部职称评定管理办法(人资系统)
一、总则:
为了促进人资(行政)管理系统员工专业技术能力的提高,肯定人资(行政)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稳定公司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立良性的专业技术人员激励机制,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人资(行政)管理系统所有从事人资(行政)管理工作的人员,职称评定由工厂及控股公司职称评审小组按照规定的评审程序分级评定,中层(副主任)及以上行政干部不参加内部职称评审,但控股公司根据其本人条件,可以直接认定其内部职称。
二、职称评审级别:
人资(行政)管理系统专业技术职称划分为:初级人力资源(行政)管理专员、人力资源(行政)管理专员、助理人力资源(行政)管理师、人力资源(行政)管理师、高级人力资源(行政)管理师五个级别。职称级别的主要功能有:
1、不同的技术职称承担不同等级的项目;
2、根据技术职称的不同,享受公司技术职称补贴或行政级别工资待遇;
3、已享受工厂或公司行政级别待遇的人力资源(行政)系统人员,其享受行政级别待遇的时间可视同于相对应的职称时间,但不再享受内部初级职称的补贴。
三、职称评审组织管理:
1、助理及以上职称评审工作由控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人力资源部负责召集职称评审小组、汇集整理人资(行政)管理部门上报的资料、组织职称评审会议等工作;
2、控股公司职称评审小组由人资副总(任组长)、研发副总(任副组长)、技术总监、生产总监及各工厂厂长、厂办主任(组员)组成;
3、初级人力资源(行政)管理专员、人力资源(行政)管理专员职称评审工作由工厂参照此办法自行组织实施评定审核后,报控股公司职称评审小组审批;
4、各工厂的职称评审材料应于每年的11月底前报控股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
5、职称评审工作在每年的12月1日至20日开展。
四、职称评审程序:
1、符合职称评定基本条件的员工,需申请填写《技术职称评定材料》表格(见附件二),提交到人力资源(行政)管理部门。人力资源(行政)管理主任审核材料的完整与真实后,填写部门意见,提交工厂或控股公司评审小组评审。
2、控股公司认为必要时,控股公司评审小组可以直接评审认定其职称。
3、申请破格晋升程序:因年限不足达不到晋升要求,但晋升的业绩指标非常突出,人力资源(行政)管理事项有重大突破、且产生较大效益,可提出破格晋升申请,由部门或工厂向控股公司职称评审小组报送申请晋升的理由及有关的证明材料。
4、各级职称在得到批准后,需送交人力资源部备案,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发布。
五、职称评定额度限制:
1、初级人力资源(行政)管理专员工厂每年评审报批不超过2人;
2、人力资源(行政)管理专员工厂每年评审报批不超过2人;
3、助理人力资源(行政)管理师控股公司每年评定确认不超过2人;
4、人力资源(行政)管理师控股公司每两年评定确认不超过1人;
5、高级人力资源(行政)管理师控股公司每四年评定确认不超过1人。
六、职称评定标准及评定方式:
1、申请职称评定的基本条件:
初级人力资源(行政)管理专员:(1)控股公司内工作累计满三年,正在从事人力资源(行政)管理工作;(2)高中、中专、大专学历,从事人力资源(行政)管理工作满二年;(3)大专、本科相关学历,从事人力资源(行政)管理工作满一年。
人力资源(行政)管理专员:(1)能够独立规划、组织、管理、实施人力资源(行政)管理内容中某二大项工作;(2)初级人力资源(行政)管理专员职称满二年(具有专、本科相关学历满一年)。
助理人力资源(行政)管理师:(1)能够独立规划、组织、管理、实施人力资源(行政)管理内容中某四大项工作;(2)人力资源(行政)管理专员职称满三年(具有专、本科相关学历满二年)。
人力资源(行政)管理师:(1)能够独立规划、组织、管理、实施人力资源(行政)管理内容中全部工作;(2)助理人力资源(行政)管理师职称满三年(具有专、本科相关学历满二年)。
高级人力资源(行政)管理师:(1)熟悉并全面掌握人力资源(行政)管理专业知识,并在实际工作中有效运用和发挥;
(2)人力资源(行政)管理师职称满四年(具有专、本科相关学历满二年)。
2、职称评定标准的项目:工作年限、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工作态度。
3、职称评定项目的评分标准:(见附件一)
4、评审方式:
(1)评审小组审核评定提交申请的职称评定材料,并根据各级职称的任职标准进行评议打分,按评审小组平均分进行排队。
(2)分值超过60分者有资格参加相应职称的评审。
(3)根据公司职称额度限制,评定确认职称人员。
七、复评程序及结果处理:
1.取得公司内部职称满两年,工厂或公司评定小组依据其职称评定条件进行复评;
2.复评得分低于60分的,公司将取消其职称及相应的补贴或工资待遇。
八、各职称级别享受月补贴标准或行政级别工资待遇:
初级人力资源(行政)管理专员:300元
人力资源(行政)管理专员:400元
助理人力资源(行政)管理师:享受工厂工长、副部级工资待遇
人力资源(行政)管理师:享受控股公司正部、厂长助理级工资待遇
高级人力资源(行政)管理师:享受控股公司副厂长、厂长级工资待遇
九、本管理办法中的总经理职责可授权人资副总代理
十、附则
本管理办法由控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附件一:职称评定项目的评分标准
(1)工作业绩(20分)
职称等级
考评内容
分数范围
评定者
自行评分10%
直接上级15%
服务对象15%
组委评分60%
初级人力资源(行政)管理专员
能够出色履行所在工作岗位岗位说明书中全部工作内容及要求。
16-20
能够较好履行所在工作岗位岗位说明书中全部工作内容及要求。
10-15
能够基本履行所在工作岗位岗位说明书中全部工作内容及要求。
6-9
勉强履行所在工作岗位岗位说明书中全部工作内容及要求。
1-5
人力资源(行政)管理专员
能够独立规划、组织、管理、实施人力资源(行政)管理内容中某二大项工作,附有实例资料。
16-20
能够独立规划、组织、管理、实施人力资源(行政)管理内容中某一大项工作,附有实例资料。
10-15
工作不误期,表现符合要求。
5-9
助理人力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