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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鲁艺房地产劳动合同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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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6/12/8(发布于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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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1.目的
通过加强劳动合同管理,以明确的责任和义务来界定公司和员工之间的契约关系,从而保证公司和员工应有的利益。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3.相关文件
《招聘管理办法》
《薪酬设计方案》
《考核管理办法》
《招标管理办法》
《采购管理办法》
《经济合同管理办法》
4.职责
4.1办公室
4.1.1负责制订和完善本管理办法。
4.1.2负责组织办理员工的入职手续。
4.1.3办公室负责办理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具体业务。
4.1.4负责监督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的执行情况。
4.1.5负责记录和监督员工的工作情况,对违规行为及时上报。
4.1.6负责记录员工的奖励和惩罚情况。
4.1.7负责办理公司与员工解除、变更、补签、续签劳动合同及协议的具体业务。
4.1.8组织办理员工离职手续。
4.1.9协助公司对离职员工进行责任追究。
5.管理内容
5.1劳动合同的签订范围
5.1.1公司新招聘的员工在进入公司时应当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都应自觉履行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依法确定劳动关系。
5.1.2公司目前在职的员工应该统一补签劳动合同。
5.2劳动合同的签订对象
5.2.1公司法定代表人与总经理、副总经理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均应在劳动合同书中签章。
5.2.2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以《授权委托书》形式委托的代理人,代表公司与员工本人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均应在劳动合同书中签章。
5.2.3公司办公室负责办理劳动合同签订的具体业务。
5.3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
5.3.1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限;
5.3.2工作任务和责任;
5.3.3工作纪律;
5.3.4工作期间的奖励和惩罚规定;
5.3.5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5.3.7合同的解除与强制保留;
5.3.8合同的补充条款与协议;
5.3.9离职手续及程序;
5.3.10违约责任。
5.4劳动合同期限和试用期限
5.4.1凡新进入公司的员工,均要确定试用期和合同期限。
5.4.2公司招聘的员工,必须要经过1-6个月的试用考察期。但是高层次紧缺人才无试用期。若员工所在部门经理(主任)认为有必要时,也可报请公司批准,将试用期酌情缩短。在试用期间,本人可以随时提出辞职。试用人员如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公司有权随时将其辞退。
5.4.3试用期间毕业生按照同岗位最低岗位工资的70%发放。
5.4.4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公司按规定程序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5.5工作任务和责任
具体参见《部门职责》和《职务说明书》
5.6工作纪律
公司的工作期间,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各种工作纪律,作为从事某项具体工作的员工,还应该熟悉并遵守所有与本职工作有关的规章制度。
上班时间员工应全身心地投入工作,原则上不得处理私事。遇特殊情况在遵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允许员工适当处理必要的私事。
迟到、早退每次扣20元,一个月迟到或早退累计超过7次者,扣本人当月绩效工资50%。上班时比规定时间晚五分钟算迟到,提前下班为早退。
旷工一天扣除当月绩效工资,旷工半天扣除当月绩效工资的50%。
工作时间未经部门经理许可,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工作时间内不得睡觉、下棋、打牌、读与工作无关的杂志、听收音机、录音机、干私活等。
外出工作期间或在公司范围内,不准进行赌博或作博彩性游戏。
不得虚报、捏造或隐瞒人事资料。
不得虚报、隐瞒重大事故或报告失实的事故资料。
不得从事任何有损公司利益及声誉的行为,不得泄露公司的机密。
5.7奖励和惩罚规定
5.7.1奖励规定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员工,公司在给予荣誉奖励的同时,可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做出特殊或重大贡献的,可给予重奖:
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与公司同心同德,积极工作,成绩显著的;
工作认真负责,业务技术精益求精,有主动性和创造性,对促进业务发展,改善经营管理做出显著贡献的;
遵守纪律,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在执行政策中起模范作用的;
廉洁自律,勤奋节俭,保护公司资财,防止事故,挽救损失有突出贡献的;
同违法、违纪行为做坚决斗争有功绩的;
诚实守信,以诚待客,保守公司机密,维护公司声誉有突出事迹的;
在对外交往中,为公司争得荣誉和利益的;
有其它功绩的。
5.7.2处罚规定
员工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将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拒不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对抗上级决议和命令的;
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知情不报,有意欺骗上级的;
有严重失职、渎职行为,管理混乱,造成公司严重亏损,效益明显下降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有贪污、盗窃、挪用公款、行贿、受贿,或者滥用职权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