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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天路交通公司工程计量支付业务流程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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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6/11/19(发布于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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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工程计量支付业务流程管理办法
(本办法经年月日经理办公会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掌握工程计量情况;为及时计量,尽快获得业主的计量批复;为尽快结算,及时回款;为保障工程项目顺利实施,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市场与技术部、财务部、工程管理部、项目部在工程计量支付工作中分别承担相应责任,须及时处理流程中所负责的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工程是指天路公司承担的公路工程施工、桥梁工程施
工、隧道工程施工、铁路工程施工或它们所组合的工程施工项目。
第二章业务流程
第四条计量单确认
(1)项目部根据工程进度及完成量编制计量单,将计量单交给监理签字确认。
(2)监理会将确认后的计量单报给业主进行计量审批,同时会提供给项目部一份经确认的计量单。
(3)项目部应立即将经确认的计量单报给工程管理部一份备案,工程管理部应将计量单提供一份给市场与技术部备案。
第五条计量批复
(1)项目部应派人向业主催办计量批复;
(2)市场与技术部应根据需要,派人配合项目部催办计量批复。
(3)业主在对计量批复以后,会将批复交给监理,由监理交给天路公司。业主也有可能将批复交给天路公司某部门或直接交给项目部再分别转交给有关单位。在业主将批复交给监理的情况下,监理可能将批复交给天路公司某部门或直接交给项目部。
(4)如果批复交给了天路公司某部门,则该部门应立即将批复交给市场与技术部,市场与技术部应将批复提供给工程管理部一份备案,工程管理部须将批复提供给项目部一份备案。
(5)如果批复由业主或监理直接交给了项目部,则项目部应将批复及时提供给工程管理部一份备案,工程管理部应将批复提供给市场与技术部一份备案。
第六条催款与核算
(1)市场与技术部在得到计量批复后应将计量单与批复提供给财务部一份。
(2)财务部根据计量批复派人到业主处催款结算,并按计量与批复进行核算。
(3)项目部根据财务部的需要,派人协助财务部向业主催款。
(4)财务部将核算结果分别提供给工程管理部和项目部备案。
第三章职责与权限
第七条市场与技术部职责与权限
(1)计量单备案;
(2)配合项目部催办批复;
(3)计量批复备案;
(4)负责向财务部提供计量单及计量批复。
第八条财务部职责与权限
(1)掌握工程计量及计量批复情况;
(2)派人按计量批复催款结算;
(3)按工程计量与计量批复核算;
(4)将核算结果提供给工程管理部和项目部。
第九条工程管理部职责与权限
(1)计量单备案;
(2)将计量单提供给市场与技术部;
(3)计量批复备案;
(4)将从市场与技术部得到的计量批复提供给项目部;
(5)将从项目部得到的计量批复提供给市场与技术部;
(6)掌握计量核算结果。
第十条项目部职责与权限
(1)及时编制计量单;
(2)将计量单提供给监理并催办监理确认;
(3)将经监理确认的计量单上报给工程管理部;
(4)派人向业主或派人协同监理向业主催办计量批复;
(5)将从业主或监理处获得的计量批复报给工程管理部;
(6)按财务部需要派人协助催款;
(7)掌握计量核算结果。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二零零二年五月至六月试行本办法;二零零二年七月开始正式实行本办法。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经理办公会解释。